求解答!!!!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主义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人类对待自然界的态度,在经历了古代的“崇拜”“敬畏”、近代的“征服”“统治”之后,作为否定之否定的“和谐”形态,是对前两个阶段的积极扬弃。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要用“人类相对中心论”取代“人类绝对中心论”。解决当代全球生态危机的根本出路是废除资本主义制度。人与自然和谐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在我国如果不解决严重的生态问题,社会主义现代化将难以实现。为此要确立新的“社会—自然”观,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
关键词:人与自然和谐,以人为本,人类相对中心论,科学发展观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明确将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标志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规定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在要求,这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发展史上是第一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围绕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国内外都有不同观点的争论。本文将侧重从马克思哲学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
一
第一个问题:人类对自然界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态度?
在我国学术界的争论中,一方主张人类对自然界应保持“敬畏”态度,另一方则认为应当持“征服”态度。我觉得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又过分极端。历史上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凝固不变的,它经历了三种基本形态,从“敬畏”到“征服”,再从“征服”到构建“和谐”。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前进过程。
在古代原始时期,人与人的关系完全是一种极其狭窄的、自然形成的血缘关系。人与自然处于混沌不分、浑然一体的状态,还没有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的区分。那时生产力极其低下,人类生存以采集、狩猎为生,完全顺从于大自然的恩赐。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1]
虽然,随着人类学会“刀耕火种”,“环境问题”便开始产生。例如,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这些地方后来竟因此成为不毛之地。但是,这种情况在以“人的依赖关系”为根本特征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并不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因为,“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决定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决定着他们对自然的狭隘关系”。[2]人类对自然界的完全依赖,造成人们将自然界视为神灵而加以虔诚地崇拜和敬畏。这就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第一种基本形态。
马克思指出:“人的依赖关系”是社会的最初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3]这就是资本主义时代。资本增殖的逻辑是无节制利润追求,是“尽可能地成倍地增加劳动的使用价值或生产部门,以致资本的生产会不断地和必然地一方面造成劳动生产力强度的提高,另一方面造成劳动部门的无限多样化,也就是说, 会使生产具有包罗万象的形式和丰富多彩的内容,使自然的所有各方面都受生产的支配”。[4]资本与科学技术的结合,使得人们疯狂地从一切方面去探索、利用、征服、统治自然,企图使自然界成为服从于人类有用性的奴隶。这就彻底改变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的认识本身不过表现为狡猾,其目的是使自然界(不管是作为消费品,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服务于人的需要”。[5]
为了适应资本对自然征服和统治的需要, 西方近代哲学家在将主体与客体作出二元区分的基础上,特别张扬人的主体性。从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提出人要“借助实践哲学使自己成为自然的主人和统治者”,到德国哲学家康德主张“人是自然界的最高立法者”;从英国哲学家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到洛克主张“对自然界的否定就是通往幸福之路”,都竭力阐述人类征服和统治自然的观念。在这种哲学的驱使下,自然科学得到空前的发展,人类征服自然的力量得到史无前例的扩张。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理性经济人”的设定,促使经济学朝着研究财富增长的方向发展。这种哲学理念,瓦解了原始人对自然的神秘感和神圣感,转变了人在自然面前无所作为的匍匐态度。 “现代自然科学和现代工业一起变革了整个自然界,结束了人们对于自然界的幼稚态度和其他幼稚行为”。[6]取代对自然的崇拜和敬畏的是对自然的征服和统治。这就是历史上人与自然关系的第二种基本形态。
随着人类对自然采取征服和统治态度,全面意义上的生态问题便结伴而至。史料表明,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污染始于1800年左右,这与欧洲的工业革命恰好同步。以后接下来200多年的资本扩张,使得环境污染越演越烈。1949年,美国学者福格特在《生存之路》中,首次将自然环境在千百年中形成的生态特征称为“生态平衡”,把人类对自然环境的过度开发所造成的生态变化称为“生态失衡”。针对全球性“生态失衡”的迅速恶化,思想家又提出了“生态危机”的概念,并将这种危机概括为“经济发展”和“人类管理环境”“两大失败”,主要表现在人口激增、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破坏、环境污染等方面,极大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这种严峻态势下,一种新的关于自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观念逐渐形成。1980年,国际自然保护同盟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第一次提出:“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以确保全球的可持续发展”。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同的未来》中,以丰富的资料揭示了人类面临的严峻的生态危机,系统地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强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旨在促进人类之间以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7]
马克思是有预见性的。他在剖析以“人的依赖关系”和“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社会形态之后,认为“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8]人与自然之间的尖锐对立,只有克服了资本主义社会各种异化之后才能真正解决。这就是社会主义和***产主义。“这种***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9]恩格斯也明确指出,“我们这个世界面临的两大变革,即人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同本身的和解”。[10]事实上,这就已经将“和谐”作为构建人与自然关系的第三种基本形态的任务明确提了出来。
历史有自己的步伐。矛盾引导思维前进。如果把人类对自然的“崇拜”“敬畏”,视为“正题”,把人对自然的“征服”“统治”,视为“反题”,那么,构建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则应当被看作是“合题”。作为更高级的阶段,“和谐”既是对“崇拜”“敬畏”的否定,也是对“征服”“统治”的否定。但是,这种否定不是形而上学式的彻底抛弃,而是辩证法式的扬弃,内含着对先前两种形态所有积极成果的自觉保存。构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应当取古代人类“敬畏”自然中之合理内核——尊重自然,去其神秘和不作为的消极性;应当取近代人类“征服”自然中之积极因素——改造自然,去其企图统治自然的狂妄性。只要真正做到“尊重”和“改造”的辩证统一,构建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就是可能的。
二
第二个问题:如何对待“人类中心论”?
面对日益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危机,引起了有关“人类中心论”与“自然中心论”的论战。“人类中心论”主张一切人之外的存在都是为人而存在,相对于人只有工具性意义。康德认为:“凡是自然欲望的对象,至多具有一种有条件的价值。这些对象,如果不是以某种欲望或需要为基础,那末它们便毫无价值。……大自然中的无理性者,它们不依靠人的意志而独立存在,所以它们至多具有作为工具或手段的价值,因此,我们称之为‘物’。反之,有理性者,被称为‘人’”。 [11]“自然中心论”不同意这种观点,指出正是在这种哲学观念的驱使下,人类才从自身利益需要出发肆意破坏自然,造成生态危机。他们对“人类中心论”的两个理论支柱——理性原则和主体性原则——展开猛烈批判。海德格尔指出:“当我们把自然及其事物作为‘客体’来对待时,我们所注重的只是一种强制性、榨取性的意义。我们强迫自然提供知识和能量,却没有耐心倾听自然以及生活、隐蔽于其中的东西的声音,没有为它们提供一个栖身场所。我们命令、剥削、肢解自然,也就决定了我们的对象、‘客体’会反对我们,它们会以一种辩证的方式反过来惩罚我们。我们背弃了自然,我们也就失去了家园”。[12]在西方生态伦理学中的“自然中心论”,或表现为动物解放权利论,或表现为生物中心论,或表现为生态中心论等。
应当如何看待这两种对立观点的争论?这里同样需要辩证思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一方面,应当认真反思近代西方哲学对理性原则和主体性原则的过分膨胀;另一方面,又应当旗帜鲜明地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因此,不能笼统拒绝任何意义上的“人类中心论”,应当反对的只是“人类绝对中心论”。哲学上的所谓“绝对”,指的是永恒性、无条件性和无限性。这种意义上的“人类中心论”是片面的,其极端形式甚至是错误的。因为人类本身乃是大自然之子,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它不可能是永恒的;人对自然界所具有的能动性,必须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它不是无条件的;人对自然界的征服是有极限的,应当限制在自然界生态系统能够容纳的范围之内,它不是无限的。因为这个道理,我们就要克服和防止“人类绝对中心论”。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人对自然界的主体性,取消以人为中心。正确的主张是“人类相对中心论”,即实践在具体性、有条件性、有限性意义上的“人类中心论”。
“以人为本”是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最重要的社会价值取向。它强调尊重人的存在价值、需求价值和发展价值。为此,马克思创立了“人化自然”理论。他认为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物质自然之基础,要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然而,作为人类劳动对象的自然界,并不是现成地直接呈现在人类面前的纯粹的自然界。只有经过人的劳动改造的自然才是现实的自然。这就是人化的自然、社会化的自然。马克思说:“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13]自然界对于人类社会来说,只有作为人化的自然和实现人的本质的自然,才是现实的自然界。马克思通过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指出:“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这里所说的“无”,其意不是指“不存在”,而是指“它是无意义的或者只具有应被扬弃的外在性的意义”。[14].这就是说,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脱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两者统一于劳动、统一于实践。总之,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具有“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对象性的关系”,[15]即主体的人与客体的自然界相互作用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基础就是人的感性实践活动。人类通过劳动改造自然,创造财富,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因此,离开人的存在去谈自然界是完全抽象的,或者说是没有意义的。
“以人为本”意义上的人类中心观,它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不能对它作绝对的、无条件的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有以下几层论述:(1)人与自然有着内在的统一性。人本身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他直接地就是自然存在物。社会历史本身是自然界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因此,必须时时记住,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我们“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要“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16](2)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马克思说:“自然界, 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他又指出:“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 [17](3)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能动性和受动性、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人通过实践对自然界的改造,区别于动物,在于有其内在尺度,即有一定的目的和计划,体现出自身的需要和对活动的自我意识。但是,这种改造活动又必须遵循自然的外在尺度,即不能违背自然界所具有的属性和规律。“外部世界、自然界的规律,乃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的基础”。[18](4)人对自然界的改造具有利用和调控的双重性。马克思指出:“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9]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是主动的方面。人应当担负起对自然界合理调控和协同自然进化的责任。
这里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说明。
第一,分析人类生态恶化的原因,确实与“人类中心”意识的过分膨胀有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由“资本中心”造成的。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只是不断地追求高额利润和剩余价值,并不是为了满足广大劳动人民的实际需要。劳动的异化不仅使劳动者身心遭到摧残,而且使土地、资源等自然力遭到破坏。恩格斯早就指出:“当一个资本家为着直接的利润去进行生产和交换时,他只能首先注意到最近的最直接的结果。一个厂主或商人在卖出他所制造的或买进的商品时,只要获得普通的利润,他就心满意足,不再去关心以后商品和买主的情形怎样了。这些行为的自然影响也是如此。当西班牙的种植场主在古巴焚烧山坡上的森林,认为木灰作为能获得最高利润的咖啡树的肥料足够用一个世代时,他们怎么会关心到,以后热带的大雨会冲掉毫无掩护的沃土而只留下赤裸裸的岩石呢?在今天的生产方式中,对自然界和社会,主要只注意到最初的最显著的结果,然而人们又感到惊奇的是:为达到上述结果而采取的行为所产生的比较远的影响,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是完全相反的”。[20]大量的事实说明,当代全球生态危机主要制造者是西方的资本主义大国。因此,解决生态危机的根本途径是废除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时,我们主张“以人为本”中的“人”,不是少数的人,而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不是抽象的“经济人”,而是努力促进全面发展的人;不是相互断绝的人,而是“类”存在意义上的人。人类在已经逝去的20世纪得出的最重要的***识,就是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待人类的未来发展,它倡导代际平等的原则,强调当代人应当担当起为后代人开创更美好生活的责任,绝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对待人类的现实发展,它倡导代内平等的原则。强调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为代价,特别应当顾及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利益和需求,防止国与国、民族与民族、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贫富分化。为此,《我们***同的未来》指出:“可持续发展是要满足所有人的基本需求,向所有人提供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望的机会。一个以贫穷为特点的世界将永远摆脱不了生态的和其它的灾难”。《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指出:“人类处于普受关注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中心。他们享有以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的权利”。马克思说过:“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21]可持续发展就是着眼于这种“未确定性”,促使世代相继的人类***同走向不断完善, 防止中断或逆转。“以人为本”特别需要这种整体意识。
三
第三个问题: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如何着手?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对于我国显得尤其重要。相对于13亿人口,我国人均自然资源的占有是十分短缺的。在我国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始终存在着人口再生产与物质再生产之间的矛盾、自然资源的生产价值与生态价值之间的背离、对环境容量的无偿占有与对环境质量的自觉养护之间的失衡、追求数量和速度与质量和效益之间的不协调。总体上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造成我国消耗的水泥、钢铁和煤炭分别占到全世界的55%、26%和30%,而创造的GDP只占全球的4%.我国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可以用“局部好转、总体恶化”来形容。酸雨面积已占全国的1/3,水土流失面积达38%,海港化面积扩大到18%以上,七大水系近一半河段严重污染, 农村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2003年已经占到GDP的15%.还有健康问题,目前我国75%的慢性病与生产和生活中的废弃物污染有关,癌症患者的70~80%与环境污染有关。统计表明,2002年我国的环境可持续指数(ESI),在全球144个国家和地区中排位是倒数第14名。如果再不重视人与环境建设,我国的现代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将难以实现。为此,需要更新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第一, 确立新的“社会—自然”观。传统的“社会—自然”观习惯于只是将社会结构看作是人与人的关系,忽视社会结构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甚至简单地把自然界看作是外在于人类社会的、不变的形而上学实体,是社会发展的外因。这是不全面的。事实上,人类社会结构具有两维性,一是人与人的关系,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两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全部历史“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个人对自然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22]社会既是人与人的现实统一,又是人与自然的现实统一。人化的自然界与自然界的人化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向度。不能认为社会是变动的、自然是不变动的。普列汉诺夫指出:“社会人与地理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出乎寻常地变化多端的。人的生产力在它的发展中每进一步,这个关系就变化一次”。[23]我们党现在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规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这是完全正确的。
确立新的“社会—自然”观,还需要我们全面认识自然界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多重意义和价值。随着近代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发展,人们把人变成单向度的经济动物,只是用经济的眼光对待自然。这也是片面的,不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随着对生态危机的反思,一些学者越来越重视自然界生态系统价值的多样性。罗尔斯顿认为, 自然界存在着相互交叉的14种价值,如经济价值、消遣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历史价值、哲学和宗教价值、生命支撑价值、遗传和生物多样性价值、文化象征价值、塑造性格的价值、生命的价值、统一性和多样性价值、稳定性和自发性价值等等。[24]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从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出发,我们在重视自然界的经济价值的同时,应当特别重视自然界作为生命和健康摇篮的价值、作为审美对象的价值、作为文化根基的价值、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价值、作为愉悦身心的休闲价值。将自然界的多元价值相互综合,可以避免由于过度突出经济价值而恶化的生态危机。第二,确立新的发展观。中外历史实践说明,发展观的确立至关重要。不同的发展观会产生不同的发展模式,不同的发展模式会带来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同结果。随着资本主义兴起而形成的发展观,曾经长期支配着近代社会。其核心就是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将其视为社会发展的唯一尺度。这种发展模式造成的后果必然是,为了经济增长而牺牲生态环境,为追求GDP而忽视社会和人的健康发展。环境的破坏使人面对生态家园的失落,伦理道德的滞后又使人面临精神家园的失落。人们越来越“失魂落魄”式地生活在“无根的世界”。
一种有别于传统发展观的新的发展观,在反思中得以逐步形成。这种发展观的主要特点是:(1)不再片面追求以经济增长为目标, 而是以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为目标。(2)不再是片面以发展的“客体”(物)为中心,而是以社会的发展主体(人)为中心。(3)不是将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相分离,而是实现科学技术与哲学社会科学的同步发展。(4)不再认为发展是没有极限的,而是实施将人类活动限制在自然生态能够容纳的范围之内。这种新的科学发展观既以肯定人与自然的统一为前提,又充分认可人在自然面前的积极的能动性。它明智而适度地对待自然界,既肯定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自然界的改造,又要求将这种改造活动保持在合理的阈限之内。它所倡导的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要求将社会生产力与自然生产力相和谐,将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和谐,将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相和谐,从而实现在保持自然资源质量和持续供应能力前提下的可持续发展,在不超越环境系统涵容能力和更新能力前提下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
第三,转换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21世纪议程》指出:“地球所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就是不适当的消费和生产模式,导致环境恶化,贫困加剧和各国的发展失衡”。[25]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由粗放式生产到集约化生产、解决环境与发展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在发展中解决生态问题的治本之策。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简称3R原则),三者无一可或缺。所谓“减量化”,即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的物质流量,目的是尽量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耗竭性开采与利用。所谓“再利用”,即尽可能多次利用或以多种方式使用人们购买的东西,有效延长产品和服务的周期,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所谓“再循环”,就是再生利用,其目的是通过提升绿色工业技术水平,多次回收改造和重复使用生产过程的废弃物,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循环经济要求把资源的高效和利用覆盖到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除了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还需要倡导消费观念的转变。在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下,不仅存在着劳动异化,而且存在着消费异化。所谓“消费异化”,指的是通过制造“虚假的需要”,来对人们实现强迫性的消费。人们通过金钱获得物品的目的,只是为了占有它们, 实现一种被刺激起来的虚幻满足。如弗洛姆所指出的那样,“人本身越来越成为一个贪婪的被动的消费者。物品不是用来为人服务,相反,人却成了物品的奴仆”。 [26]这种过度奢侈的消费加剧了环境污染,强化了生态危机。我们应当扼制人无尽欲望的膨胀,引导并确立合理、文明的消费观。中国人口多,资源十分有限, 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倡导文明、健康、适度的消费观尤其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