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要求幼师赔偿孩子摔伤骨折。

呼和浩特艾博幼儿园一名幼师组织教学活动,班里一名幼儿摔倒导致骨折。之后园方要求幼师支付7000元医药费,并从工资中扣除。

幼师刘老师说,4月15日上午活动时,她分两组带着孩子围着椅子玩蛇形游戏。为了提高孩子们的柔韧性和弹跳能力,在原来的两排椅子之间增加了几把小椅子,让孩子们参与跳椅子游戏。她还提醒孩子们注意安全和距离。

没多久,一个孩子倒在椅子旁边,刘老师赶紧去查看。

刘老师说,她引导孩子自己转动手腕,孩子感动得流着泪,只说疼。

随后其他老师赶到,带着孩子去了医院,联系了孩子家长。

赔偿后,园方要求刘先生支付7000元医药费。

园方提供的监控画面显示,受伤的孩子先绊倒,孩子再跳的时候凳子掉了,孩子摔倒在地后又站起来,坐在教室旁边哭,周围有很多孩子。这时,刘老师发现他来了。

于主任说,按照园方安全事故的规定,教师个人因素造成的事故,要承担70%的责任。她说园方支付了家长的误工费、餐费、学费、书本费等4万多元。

其中执行主任赔偿2000元,两位主任各赔偿500元,刘老师赔偿7000元,另一位带刘老师课的老师赔偿900多元。

刘老师说,她是2018年10月20日左右入职博爱幼儿园的,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师,所以没有实习,直接上班。当时园方并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今年3月换了新导演,没有签约。

刘老师说:“园方没有告诉我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该如何负责。出事后,我已经欠费四个月了。”

对此,余院长表示,刘老师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就请假了,第四天就辞职了,没有主动去看孩子。关于工资问题,园方与刘老师进行了沟通,在此事处理后进行了和解。

此外,于园长称已签订聘用协议,主要由幼儿园郭园长负责。但因为郭主任请假,柜子里看不到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