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天堂的历史
当年的奥运会极大地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
供给创造需求,大规模生产带动大规模消费。
任天堂抓住了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生产了大量的扑克牌来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并根据人们的消费心理将扑克牌做得更精致、更耐磨、更不易留痕。
任天堂推出塑料扑克,米老鼠、唐老鸭等卡通人物也玩扑克,受到人们的青睐。
在此基础上,任天堂决定向扑克之外拓展,开始招收科大的毕业生来扩充实力。
从65438年到0975年,电子热潮在日本兴起,一时间娱乐圈的各路厂商蜂拥而至,在这一领域投入巨资。
任天堂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然而好景不长。
由于石油危机导致的经济衰退,电子游戏行业陷入了惨淡经营。
在这种情况下,任天堂只能靠生产传统扑克牌来继续。
然而,任天堂拒绝无所作为。
它在等待机会。
它清楚地看到,电子产业是未来经济的基石,游戏产业正好可以利用电子的优势,绝不能一时局限于扑克摊。
所以任天堂不怕承担风险,再次投资发展视频游戏产业。
1977,与三菱电机合作开发面向家庭的电子游戏软件。
1978年开发了由小型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游戏软盘,1979年开发了大型游戏机。
特别是在1980,开发了液晶电子游戏与数字拨号盘相结合的游戏桌。
这是任天堂的重要成就,使其进入一个新阶段。
这种家庭游戏桌很快风靡了日本全岛。
任天堂委托加工,30家合作工厂昼夜运转,市场依然供不应求。
此时,虽然日本经济因第二次石油危机而低迷了三年,但任天堂并未受损。仅仅1980,这款游戏桌就卖出了6000万套,从而奠定了任天堂的事业基础。
然而,任天堂并不满足于日本国内市场,而是将目光投向了海外。
1980年,任天堂在美国纽约成立分公司。
1982,在西雅图设立分公司。
1983在加拿大温哥华成立分公司。
与此同时,任天堂开发了一种新的软件,这种软件不是过去有固定流程的游戏,而是以漫画的形式展现生动的形象,并有一定的剧情,使电子游戏向更复杂、更高级的方向发展。
只要人们把钱放入街上或商店里的机器,他们就可以通过操纵按键来玩电子游戏。
这种“傻瓜”软件立即在美国引起轰动,成为许多电子游戏的老宠物。
然而,许多事情发生了。
一家美国电影公司对任天堂提起诉讼,指控“傻瓜”软件抄袭了一部电影的情节,并要求200万美元的经济赔偿。
任天堂愿意就范,结果一场官司不可避免。法院判决任天堂胜诉,但对方附带200万美元。
这也进一步促成了任天堂在美国的名气。
任天堂在不断发展中找到了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机会。
当时日本在国内市场争霸,任天堂并没有绝对优势。
任天堂仔细分析了市场消费趋势,将娱乐需求分为金钱消费和时间消费,而花更少钱的时间消费是大势所趋。到目前为止,游戏软件是依附于电脑、大型专业游戏机等硬件的。
虽然电子计算机日益成为现代经济中不可缺少的工具,但电视机的普及可能很难在几十年内实现。
因此,任天堂决定开发一款低价实用的家用游戏机。
任天堂开始采取具体行动。
它不惜一切代价推广游戏机,然后通过开发配套的游戏卡来赚钱。
硬件是游戏产业的基础。如果硬件不能普及,再好的软件也不会用。
买游戏机的时候一定要不断配置厂商提供的游戏卡。
这为任天堂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赚钱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