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发展的同时,还有很多习俗和陋习。它们是什么?

1,贞节牌坊

每座牌楼下,埋葬的不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但至少埋葬了一个女人几十年的青春。其实最早的贞节牌坊多以“节”字为主,多以古代文人赞美母亲教养的名义设立;但到了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末期,理学之风盛行,贞节牌坊逐渐以“贞节”二字为主角,成为压迫女性的又一座大山。

起初,妇女大多是在丈夫去世后自愿守寡,有时也因殉情而死。但到了后期,贞节牌坊的数量越来越丰富,甚至有官员以贞节牌坊的数量作为政绩的证明。这期间,无数女性被迫守寡,甚至饿死。

2.缠足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指的是妇女用布把脚裹得紧紧的,使脚变形,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开始缠足,解开布带,直到成人骨架定型。有的人还终身捆绑。

在缠足的时代,女性常常把自己比作“无腿螃蟹”。脚小走路很困难。动的话一定要扶着墙,用拐杖扶着杆子。有条件的话只能养女佣。甚至‘扶丫环只能上中庭’,也时不时听到你完全靠别人抱着扛着。如果你孤立无援,很难从一个房间搬到另一个房间。至于出门在外的路上,就算拿着五线谱去扶丫环,没走多远也会气喘吁吁。

时不时靠在丫环肩上,倚栏歇息,摸摸莲钩,缓解疼痛和疲劳。石俊美《幽闺物语》说“步调缓慢,一点气劲都没有”;在关汉卿的《永远在我心中》中,所谓“一步一叹,两行愁泪垂下,一点小雨问一行愁泪,一阵风叹”就是缠足人艰难的真实写照。

3.三妻四妾

一夫多妻制的起源始于男性的奢侈。生物界的事实是,两性的数量往往大致相等。婚姻是禁止的,或者说是禁止而不严格的,如果除了法定配偶之外不允许发生性关系,有几个人想把异性占为己有,那么人多,也就是有夫妻。所以,古今中外,夫妻制的社会都必须以一夫一妻制为原则。

但总有一些例外。古代有两种人在妻子之外发生性关系:一种是由妻子的家人带来的,称为“艾”。一个是自己家固有的,叫妾。后世之实消,故其名也消,乃除嫔妃外发生性关系之人的总称。礼的意思是送,即送妻女的人不限于女性,如辛家臣伊尹。

跟婆家跟着新郎接新娘是一样的。鱼雨的原始实际上是今天婚礼上的伴郎,没有理由发生性关系。后来特权男子不仅嫁给一家,还娶了第一任妻子以外的妻子,没有指名道姓,所以有了第一任妻子以外的配偶的意思。

4.童养媳?

又称“媳妇”、“媳妇”,指公婆抚养女婴、幼女,直至正式结婚。过去,童养媳在中国非常流行。童养媳之所以盛行,是因为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非常低下。许多人因为家境贫寒,娶不起媳妇。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去外地收养了一个女孩做童养媳,到了他们十四五岁的时候,就让她和他们的儿子“圆房”。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收养儿女的问题在一些地区终于彻底解决了。

5.闹洞房

2014,11,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舆情中国和手机腾讯,对21155人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79.2%的受访者有过“闹洞房”的经历,60.9%的受访者直言不喜欢“闹洞房”。虽然“闹洞房”在传统社会对婚姻关系有积极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在当今社会已不再明显。

调查中,74.3%的受访者认为“闹洞房”不会促进婚姻关系,17.0%的受访者认为会产生负面影响。现在一些地方的「闹洞房」存在哪些问题?52.9%的受访者认为是因为自己分寸感不好,导致不愉快,37.9%的受访者认为有些做法太俗,是对新人的侮辱。

还有的是“把虚假的场景弄成真实的困境,引发纠纷”(14.0%),还有的是“把新人搞得精疲力尽,得不偿失”(12.7%)。10.9%的受访者指出“长辈介入‘洞房’,伦理秩序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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