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把老婆孩子赶出家门让他们回不了家违法吗?
如果丈夫将妻子和孩子赶出家门,致使他们有了家,情节恶劣的,可能触犯相关刑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如果你和你的孩子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对方的行为对你或你的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方将被追究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9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1068条规定,父母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刑法关于遗弃罪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之间必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家庭关系中,既有夫妻之间,也有父母子女之间。赡养义务不仅包括赡养本身,还包括赡养、扶养及其他相关情形,基于不同的权利义务。遗弃罪更多是针对未成年子女的。如果你的孩子还小,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你可以追究他父亲的法律责任。
另外,如果房产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所有: (一)工资、奖金、红利。(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这笔财产都有使用权、居住权和收益权。男方将妻子驱逐出家门,无疑是对女方相关权益的侵犯,无论从道理上还是法理上都是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