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力赛规则
1.跑道上应画一条宽5厘米的水平线,以表示该段与接力区中心线的距离。
2.每个接力区长度为20米,即中心线前后10米。中继区域的起点和终点从中继边界的后沿开始计数。
3.4 x 400米第一接力区(4 x 200米第二接力区)的中心线与800米起跑线相同。
4.起/终点线(第一条直线边界线)与每10米之间的距离为4×400米接力的第二、第三接力区。
5.在非终点直线部分输入一段圆弧,这意味着可以允许第二棒(4 x 400 m)和第三棒(4 x 200 m)离开各自的车道,切入车道。这条线和规则163中800米跑道的隐身线是一样的。
扩展数据
接力赛的其他规则
4 x 100米接力,包括4 x 200米接力赛,要一直跑下去。4× 200m(如果不适用于整条道路)和4× 400m接力赛将在第一个弯道前和第一个弯道的第二个弯道跑到全车道。
注:在4×200米和4×400米接力赛中,如果队伍不超过4队,建议第一名运动员越过第一圈的第一个弯道。
4×100米和4×200米接力项目,二、三、四名跑者可从10米接力区出发(见本条第2款)。每条车道上应清楚标明预运行线的位置。
4×400米接力的第一个传递杆应在相应的通道中完成。第二名及以后的运动员必须在接力区起跑。
各队第二名跑者越过第一个弯道的线后,可以切向离开各自的车道。道路路线应为横跨跑道宽度为5cm的弧形,跑道两端两侧至少有1.50m的旗帜。
注:为了帮助运动员确认路线,可以在每条泳道与路线的交界处放置一个圆锥体或棱镜(5 cm×5 cm)。这些标记的最大高度为15cm。颜色是一样的。
4×400米接力赛第四、四营的运动员在指定裁判的指挥下,按照队友跑200米的顺序(从内向外)排列好自己的杆位。一旦路人运动员跑完200米,运动员应保持秩序,不应在接力区起点改变位置。任何不遵守这些规则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接力队的资格。
在其他接力赛中,当跑者不在跑步时,运动员可以在队员即将到达时向跑道内侧移动,但不得冲撞和阻挡其他运动员,阻止他们参加比赛。,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接力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