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诚实和自律

1,不准违反决策程序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

2、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聘用)中投票、打招呼、许愿做官、任人唯亲、以权谋私;

3、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学校基建(修缮)项目、材料设备采购、资金借贷等经济活动;

4、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生、录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

5.不准违反规定在校内外经济实体兼职或兼职;

6.不准以自己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7.不准接受学校所属单位和个人的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8、不准在学校所属单位违反规定领取津贴、补贴、奖金;

9.不准以不正当手段为自己或他人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10,没有滥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