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警察的主要职责

巡逻民警:指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巡警大队工作,进行治安巡逻工作的人民警察。主要职责是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协调处理民事纠纷。

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巡逻警区治安管理,维护街面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安全;

2、预防、制止、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3、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协助刑侦部门保护现场,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

4、密切掌握社会动态,及时请示、报告;

5、接受指挥中心的指令和群众报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6、制止、调解在公***场所发生的可能或正在转化为治安案件的民间纠纷;

7、制止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

8、救助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和儿童;

9、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交给本执勤单位,设法查找归还;

10、巡查警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的有关单位、居民消除隐患,督促整改;

1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内部规定的由巡逻民警执行的其他任务。

巡逻民警当接到110指挥中心的出警指令时,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

一、巡逻民警盘查的执勤程序:

1、接近盘查对象,亮明身份并敬礼后进行盘问;

2、查验身份证件,检查携带物品,盘查时,一人主盘查,其他人员警戒策应;

3、发现无牌、无证、遮盖号牌的机动车辆要及时检查,盘问清楚;

4、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及时向上级请示,并按上级要求执行;

5、对确系无犯罪嫌疑的向当事人解释、感谢,及时予以放行。

二、巡逻民警接处警的程序流程。平时110巡逻车和特警武装巡逻车要按规定实行定点停放。

巡逻民警接到指挥中心调警或群众报警后:

1、问清警情基本内容;

2、迅速赶赴现场并向上级报告,车巡民警要保证行车安全;

3、根据不同警情准备好处置警情的相关装备;

4、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后,走访了解、核实警情,登记现场情况,迅速向上级报告;

5、根据警情类别按相应程序进行先期处置。

法律依据:《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城市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中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安全和治安秩序,为公民提供救助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警察巡逻执勤工作,由城市公安机关依照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条 人民警察巡逻执勤,采取徒步为主,自行车、机动车相结合的方式。城市公安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巡逻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