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彩票“奥运奖牌连连猜”怎么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奥林匹克竞猜彩票的“猜奖牌游戏”(以下简称“奥林匹克猜奖牌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全国内网销售。

第三条“重复猜奥运奖牌”为自愿购买,凡购买本彩票者,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游戏方法

第四条“奥运奖牌重复猜”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第29届北京奥运会12个正式项目和中国代表团在每个选定项目中获得的金、银、铜牌总数为竞猜对象,每个竞猜项目给出4个数字选项,代表中国代表团在该项目中可能获得的奖牌数。购买者从12个项目中选择5个项目,并据此选择中国代表团在每个项目中可能获得的奖牌数,形成注有“奥运奖牌反复猜”的彩票。

以上所列的体育赛事和奖牌数选项,是在“奥运猜奖牌”开始发售之前,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公布的。

投注方式包括:单式投注和复式投注。其中,只选择五项赛事,这五项赛事的奖牌数选项只选择1选项,为单式投注。选择六个或六个以上的项目进行投注,或者在一个或几个选定的项目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奖牌数选项,或者以上两种投注方式同时存在进行复式投注。

买家可以对自己选中的结果进行多次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五条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由购买者自行选择。投注系统确认投注号码后,打印的兑奖凭证为“奥运猜奖牌”彩票,由购买者保管。

第六条“奥运奖牌连猜”每注2元人民币,单张彩票最高投注金额不超过2万元。彩票匿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设立奖项

第七条“重复猜奥运奖牌”包括“资格奖”和“奥运奖牌奖”两个奖项。只有获得“资格奖”的人才有机会获得“奥运奖牌奖”。

第八条奖金分配:

“资格奖”为固定奖,单注奖金500元。

“奥运奖牌奖”为浮动奖,奖金为每期累计剩余奖金的100%,由所有中奖投注均分。

第九条“奥运奖牌奖”单注彩票最高奖金为500万元。

第四章奖金管理

第十条“重复猜奥运奖牌”的奖金为总销售额的65%。

第十一条“重复猜奥运奖牌”将设立奖池。如果某段时间内实际支付的奖品金额小于返还的奖品金额,余额将滚入奖池;若某期实际支付的奖金额超过返还的奖金,则由奖池补足,奖池余额不足部分从总调节基金中支付。

第十二条“奥运奖牌重复猜奖”发放后,剩余奖池的四舍五入余额、弃奖收入和浮动奖金转入总调节基金。

第十三条“奥运奖牌奖”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不足2元的补足2元,补足部分从一般调节基金中支付。

第五章抽签和公告

第十四条“奥运奖牌重复猜”销售期间,每天进行一次抽奖,抽奖过程在公证员监督下进行。代表12赛事的五个奖球由摇号机随机摇出,即为当期“资格奖”的摇号结果。

第十五条“奥林匹克奖牌奖”将在所有竞猜活动结束后进行抽签,抽签结果以抽签当天奥组委相关机构公布的结果为准。若抽签后相关结果发生变化,则不重新抽签,以原结果为准。

第十六条“奥运奖牌竞猜”的开奖结果、销售情况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获奖

第十七条。将“奥运奖牌重复猜”的抽签结果与当期抽签结果进行对比,凡符合五项的投注均获得“资格奖”,获得参加“奥运奖牌奖”抽签的资格;如果五个选定项目中的奖牌数与中国代表团在每个选定项目中最终获得的奖牌数相同,则参与“奥运奖牌”抽奖的彩票将获胜。

第七章救赎

第十八条“重复猜奥运奖牌”中奖者到当地指定的体育彩票机构或投注站兑奖。

“资格奖励”是从奖励的次日起28天的兑换期。逾期不领奖,视为弃奖,自动放弃参加“奥运奖牌奖励”。“奥运奖牌奖励”的兑换期限为次日起28天。逾期未兑现将被视为放弃奖品。

第十九条“资格奖”中奖彩票兑奖时,投注站将收回彩票原件,同时向兑奖人出具参加“奥运奖牌奖”抽奖的有效凭证,该凭证是“奥运奖牌奖”的唯一兑奖凭证。

第二十条彩票机构和投注站有权检查中奖彩票和中奖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中奖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伪造、变造中奖彩票、冒领奖金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在游戏规则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通知将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指定的报刊上刊登,并在各销售终端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