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65 438+08]32号)文件规定,“1。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或进口货物,原税率为17%和11%,税率分别调整为16。

本通知自2065438年5月1日起执行。"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空气、热水、燃气、居民用煤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本公告自2065438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附件1的规定:“四。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片。

动词 (verb的缩写)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是指人们利用数字代码对图形、音频、视频等内容信息进行编辑加工,然后以一定的物理形态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中。通过将其嵌入计算机、移动电话、电子阅读设备、电子显示设备、数字音频/视频播放设备、电子游戏机、导航仪和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中来阅读和使用,并具有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的交互功能。载体的形式和格式主要有CD-ROM (CD-ROM、交互式cd-rom CD-I、Photo-CD-CD、高密度CD-ROM、蓝光CD-DVD-ROM和BD ROM)、一次写入式CD-R、一次写入式高密度DVD-R、蓝光HD-DVD/R、BD-R)、可擦写光盘(可擦写CD-RW、可擦写高密度光盘DVD-RW、可擦写蓝光光盘HDDVD-RW和BD-RW、磁光盘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