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能理解《玫瑰战争》,不要说你理解《权力与游戏》。
”“让他们的头掉在地上。这句话在历史上的重复频率可能比“让他活着”还要高,至少在刘易斯·卡罗尔的《爱丽丝梦游仙境》中,红心皇后的名言就是这句话。然而,在这里,这句话不是一个脾气暴躁、滑稽可笑的小丑喊出来的,而是一个7岁的小男孩。这个男孩不是普通人。他是英国国王亨利六世和有“红皇后”之称的安茹公主玛格丽特的独子——英国爱德华王子。可惜的是,乱世让这个男孩坐不到储君的位置,他不得不具备一些这个年龄不应该有的“素质”,包括对血腥的冷漠和残忍。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场残酷的大战刚刚结束。14616年2月16日,圣奥尔本斯爆发了第二次战役,这是英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内战——玫瑰战争中最血腥的屠杀之一。红皇后领导的兰开斯特党,率领一支军队对抗她的死敌,前不久被她处决的约克公爵的同伴沃里克公爵领导的约克军。她的目的是夺回她的丈夫,亨利六世,谁是软禁在这些约克郡。超过25000人在战场上激烈战斗。这个7岁的男孩见证了白色的雪花覆盖了灰色天空下被鲜血染红的荒原。6000多具尸体横陈在冻土上,断肢被扔得到处都是。现在,两个被护送的骑士出现在他面前。他们是敌方的两位将军,威廉·本维尔男爵和托马斯·克里爵士。男孩看着他们跪在他的脚下,他母亲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我的义子,你想怎么处决这两个骑士?”" " "让他们的头掉在地上!"这是7岁男孩的回答。这个回答显然让他妈妈很满意。她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让年幼的孩子尽早知道了国王应该掌控的生杀大权。然而,被处决的骑士之一,当时被人们称为“高尚正直”的威廉·本维尔男爵,在被处决前诅咒道:“愿上帝毁灭那些教唆你说这话的人!杀戮:必要的技术手段对于熟悉中国历史的读者来说,这场战后的杀戮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战后以敌将首级祭旗,以血击鼓,是早在孔子时代就被推崇和坚守的战争原则。虽然“杀俘不祥”的古训由来已久,但并不妨碍为消灭敌人有生力量而采取的杀人行为按规矩进行。然而,在《玫瑰战争的英格兰》中,处决本维尔和凯瑞引起了广泛的愤怒和不满。因为这两个人都在服从保护亨利六世免受伤害的命令,所以他们没有参加战斗。严格来说,他们不是战斗人员,所以他们应该被豁免,亨利六世还说,他将保证他们胜利后的生活。然而,无论是中世纪的战争传统,还是国王的黄金承诺,都被空中挥舞的斧头斩断了。这一事件影响深远,以至于20世纪的政治家丘吉尔在他简明有力的《英语国家史》中专门留出篇幅讲述了这一事件的始末,最后评论道:“人无恻隐之心,却要杀人报仇。”书中的丘吉尔会被引导说“让他们的头掉在地上!7岁男孩,形容“暴怒,与年龄不成比例”(与史实大相径庭。其实爱德华王子是一个勇敢无畏的人,天性公正),这和他对这次事件的评价一样,是一个“从云端发出道德隆隆雷声”的保守政客。作为一个继承了西方古典历史学家“抑恶扬善”观念的作者,他显然更重视这一事件的道德劝诫。但对于新世纪的历史学家来说,在做出道德和价值判断之前,需要进行技术分析,而最现实的判断往往是历史人物最有可能的动机。在这一点上,我们可能不得不认同段誉宏在新作《血之王冠:玫瑰之战》中对这一事件动机的简明解释:“女王要培养一个比丈夫更无情的接班人”。这种说法显然不符合后世的道德标准,但从历史背景来看,却是最合理的解释。爱德华王子的特殊地位和他成长的战争环境,要求未来的王位继承人必须从小就学会如何留在血腥食物链的顶端。按照中世纪的标准,7岁的男孩不应再被视为乳臭未干的人。根据中世纪历史学家J.C .罗素的研究,中世纪英国贵族的平均寿命大致为32岁,而底层平民的生命周期大概只有21岁。这意味着在这个乱世,复杂的人生经历不得不被压缩在极短的生命中。和现在比,一个人16岁勉强算成年。当时12岁的他要学会领兵打仗,领主的儿子们往往20岁就继承了爵位,已经能熟练地与觊觎权力的兄弟们抗衡。诚然,虽然最浪漫的骑士传奇和最辉煌的武训诗都诞生于中世纪,但却为随后几个世纪的作家和诗人提供了无尽的灵感源泉,包括美剧《权力的游戏》,其真正的历史源头就是这部《玫瑰战争》,几乎每个主角都能从中找到历史原型。虽然这部改编自乔治·R·R·马丁同名小说的美剧对于今天的观众来说已经足够嗜血了,但与真正的玫瑰战争相比,前者的嗜血无非是盯着战后凝结在大地上的血渍,而后者则伸出舌头,舔着刀刃上那殷红的带着温热腥味的液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玫瑰战争》写的书不能让读者觉得是用生铁蘸血写的,那么它就是还原历史的败笔。段玉红的书,恰恰展现了这场权力争夺战最冷酷、最血腥、最现实,或许也是最没有道德的一面。叛国和自相残杀的行为成了权贵的标准,而忠义和道德往往充当了覆盖大厅血池的地毯。刚刚抬出来的断头砧上还流着温热的血,后面还会抬进来。1471年5月4日,在《玫瑰战争》中的图克斯伯里战役中,兰开斯特的军队被摧毁,王位继承人爱德华王子被杀斩首:贵族的终结。只有当他的红色天鹅绒外套衣领被刽子手撕开时,欧文都铎才开始相信他即将与断头台上的死亡约会。当他把头放在铁砧上时,他感叹道:“这个枕头放在铁砧上,就像躺在凯瑟琳王后的腿上一样。”行刑前不乏骑士的荣誉感和优美的文字,后来成为威尔士诗人传唱的诗句之一。然而,背后暴露的却是一个毁灭性的事实:贵族的末日正随着倒下的斧头来临。欧文都铎口中的凯瑟琳王后,曾是前国王亨利五世的妻子,现任国王亨利六世的母亲。亨利五世死后,她又娶了欧文·都铎(详见166-168页《血之王冠》)。在中世纪,尤其是在英国,女性享有比欧洲更多的财产权和继承的爵位和土地,带着爵位和土地再婚的现象很普遍,慈禧太后再婚也就不足为奇了。他不仅是国王的继父,也是中国受人尊敬的贵族,与当时反叛的威尔士有姻亲关系。就像段誉宏在书中指出的那样,这样一个著名的贵族,按照当时的战争规律,是一笔相当可观的财富,可以从敌人那里换取一笔巨额的赎金。在一个人们只能手拿钱袋招募士兵的时代,赎金是骑士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四处劫掠是另一个重要来源)。因此,从经济角度来看,处决欧文·都铎是不值得的。此外,只有经过适当的司法审判,证明他们确实犯了叛国罪,才能对贵族执行死刑。虽然“叛国”是犯罪,但是按照正常程序,处决一个贵族是要费一番周折的。但下达处决令的金雀花王朝的爱德华却甘愿放弃巨额赎金,无视战争的规则和法律。俘获欧文·都铎的莫蒂默十字之战(发生在1461年2月1日)是19岁的年轻贵族第一次带领约克顿家族在兰开斯特王军的战斗,按理说这个初出茅庐的士兵应该遵循战争的规律,哪怕只是故作姿态,但他年轻的心却浸泡在复仇的沸腾苦酒中。他的父亲理查德,老约克公爵,一个月前在战场上被兰开斯特王军杀死。兰开斯特军队也违反了尊重战场上贵族尸体的规定。首领克利福德伯爵(Earl Clifford)不仅蓄意杀害了约克公爵的小儿子、爱德华的弟弟拉特兰伯爵(Earl Rutland),还找到了约克公爵的尸体,割下他的头颅,做成纸冠戴在头上,将戴着纸冠的头颅和另外两个约克顿人的头颅一起钉在城门的木桩上,嘲笑约克公爵觊觎王位的野心:“看,这个!”爱德华处决欧文·都铎,兰开斯特党的贵族,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另一方面,克利福德伯爵杀死了爱德华的弟弟,并砍下和嘲弄了他父亲的头颅。他的复仇是他的父亲老克利福德伯爵在五年前1455的圣奥尔本斯一战中被约克公爵理查德杀死,长期在街头受辱。当他激动地刺向爱德华的弟弟拉特兰伯爵时,他喊道:“在上帝的愤怒中,你的父亲杀死了我的父亲,约克家族的血腥血统可以下地狱了!”当时他已经不经意间喊出了这场战争的唯一规则:复仇,消灭敌对的贵族血统。复仇:中世纪的骑士精神必须指出,血亲复仇的确是中世纪的骑士精神之一。作为继承人,为父报仇,中世纪的道德没有错。《圣经·旧约》中的《民数记》详细规定了复仇的方法和地点。日尔曼法系虽然允许用血偿代替复仇的规定,但在法律上仍然把同伦复仇排在第二位。在征服者威廉的法令中,允许杀死父亲或儿子来收取血债。在中世纪的史诗中,复仇往往是备受推崇的侠义美德。正如《血之王冠》中详细描述的那样,我们可以从《玫瑰战争》中的战争中找到一条复仇链:从1455年圣奥尔本第一战,克利福德伯爵被约克公爵杀死,到1460年桑德堡围城期间,克利福德伯爵砍下约克公爵的头颅为父亲报仇;1461年,在莫蒂默十字战役中,马奇伯爵爱德华杀死了欧文·都铎,为父亲约克公爵报仇。一个月后,在第二次圣奥尔本战役中,7岁的爱德华王子下令处死两名约克骑士,这是对欧文·都铎的又一次报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贵族的每一次复仇杀戮都是对贵族制度的一次大切割,而这一切都是以贵族最珍视的血亲复仇荣誉的名义进行的。约克公爵的儿子爱德华在战争中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他也因此得以登基为王。第二次圣奥尔本斯战役后,他进军伦敦。3月4日,他在圣保罗大教堂受膏,加冕为英国国王爱德华四世。二十五天后,在雪花飞舞、狂风暴雨的汤顿战场上,克利福德伯爵因喉咙中箭而死。英格兰的爱德华四世因杀弟辱父之身而报了仇。然而,复仇对他来说已经不是生活的主题了。已经加冕为王的英格兰爱德华四世更多考虑的是如何摧毁敌对的贵族势力。他在战场上的时候,对着追赶约克党敌人的士兵喊道:“放过那些普通人吧,放过普通人吧!杀主!杀主!当时的他不仅忘记了早已确立的战争规则,还表现出了他作为一个获得皇权的君主如何加强自己权力的考虑,正如段誉洪在书中所写:“现在金钱并不重要,消灭敌国领主才是首要目的。“在随后的战斗中,英格兰的爱德华四世坚持这种灭绝当地贵族的严酷政策。在1464的赫克瑟姆战役中,被俘的兰开斯特贵族和骑士被斩首六个或12。1471年的班纳特战役和图克斯伯里战役是对兰开斯特贵族的毁灭性战役。为了实现他们“杀死领主”的冷酷口号,英格兰军队的爱德华四世甚至冲进图克斯伯里修道院,砍死在那里避难的兰开斯特党人。据估计,有2000多名兰开斯特士兵在图克斯伯里阵亡,战斗发生的地方被称为‘血草甸’,一直保存至今。几乎所有的兰开斯特贵族都在这场战役中丧生,而文章开头提到的他下令“让他们的头颅落地”的亨利六世国王的儿子爱德华王子也在这场战役中丧生。据说他被带到英格兰的爱德华四世面前,庄严宣布:“我来恢复我父亲的合法财产,他的王位被篡夺了。“这位勇敢的年轻人被愤怒的英格兰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兄弟打脸,割喉,刺死。1485年8月22日博斯沃思战役中,理查三世骑着白马与敌作战,最后惨死。(1864,彩色木雕)这个残酷的情节是莎士比亚在他著名的戏剧《亨利六世》中写的,是最令人叹息的情节之一。我对你们三个说,我比你们高贵,你们都是汉奸。你篡夺了我父亲和我的王位。莎士比亚在他的戏剧中,让爱德华王子如此痛斥英格兰的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兄弟们,然后慷慨赴死。去上层只有一条捷径。踩在敌人身上,每一步后面都要留下几个被砍下的脑袋。只有贵族头顶的王座才是最稳固安全的。如果你不够稳重,肯定有个不安分的脑袋。结局:割草必须连根拔起。1485年8月22日,被后人赋予魔鬼形象的理查三世在博斯沃思的袁野战役中阵亡。2012年,莱斯特一个地下停车场出土的遗骸证明,他是唯一遭到报应的君主,尽管他生前和死后的所作所为与那些残忍无情的君主并无不同。”他全身有十处伤口,其中八处在头部,后脑勺已经裂开。“理查三世的惨死不仅宣告了玫瑰战争的结束,也恢复了被战争和乱世蹂躏的道德感。创造了一个完美的恶的形象,所有的恶都属于一个人。至少在表面上,都铎王朝的君主保持了正直一方的道德面貌。然而,他们的血管里一直流淌着血腥的基因,却不像《玫瑰战争》里那样肆无忌惮。新国王也将使用断头台来对付谋反者。杀戮仍然是必要的,即使是为了娱乐伦敦市民。被砍下的贵族头颅,并不一定比玫瑰战争中的那些贵族更罪孽深重。写了《国王理查德三世传》的托马斯·摩尔,欢迎新王朝,激怒老国王,是断头台上的谋杀犯之一。新君主们也熟悉权力和血腥。虽然《血之王冠》只写了亨利七世的登基和都铎王朝的建立,但《玫瑰之战》最后的受害者是在战争结束半个世纪之后。英格兰的弟弟爱德华四世,克拉伦斯公爵,因反抗国王而溺死在一桶酒里,但他的女儿玛格丽特还活着。到1541时,她已经69岁,早已淡出政坛。然而,在位的国王亨利八世害怕她纯正的约克郡血统,下令将她斩首。然而,约克家族的最后一个孤儿并没有安静地等待死亡。她躲开断头台,但最终被愤怒的刽子手追上,抓住她的头发,用斧头将她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