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的新审判结果已经公布。如果你是于欢,案件发生时你会怎么做?

3月25日,《南方周末》一篇《刺死辱母》的报道,炸了整个舆论场。

截至目前,微博话题#刺死辱母#阅读量超过6亿次。

根据这篇报道,2065438+2006年4月4日,山东两名民营小企业家苏和于欢因无力偿还高利贷,遭到恶意催债。当他们的母亲被讨债人“极端手段”侮辱,警察借故离开时,于欢拿起水果刀连刺4人。被刺的杜志浩自己去了医院,却因失血过多死亡。聊城中院于2065438+2007年2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于欢到底是不是无辜的,明知你无法断言。但在这样“惊人的关注”背后,是什么在拉动我们的愤怒?这个庞大的舆论是如何一步步形成的?

这场舆论风暴的源头是《南方周末》的深度报道。报道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

“极具侮辱性”和“侮辱了一个多小时”...“辱母”的细节成为了网友情绪煽动的导火索。当众侮辱母亲,儿子难免会激动,这是本能的热血。

看完报道,不得不佩服记者王瑞峰的调查能力;然而,当我们冷清地回过头来看这篇长文时,报道的不公平似乎成了这场舆论的最初引爆点。

首先,从“侮辱母亲”这个关键细节,记者使用了一个非常模糊的术语——“以极端手段侮辱”。看似记者在回避一些不雅的字眼,其实却让很多读者对生活充满期待。

微博用户@张舟的理解是:“那些混混掏出生殖器,当着儿子的面打了妈妈的脸……”

网友们自然是被这样的具体细节激起的——

真相是什么?

根据于欢在判决书中的供述,讨债人在脱下裤子露出下体后,被员工马金栋及时劝阻,并未提及“生殖器扇母亲耳光”等恶劣行为。

@张舟对报道的误解引发了很多负面情绪,影响也非常广泛:转发量1.4万,点赞量1.5万,评论量5万。正是因为南周记者细节的模糊性,在二次解读中扭曲了读者,催生了舆论的苗头。

可能有人会为南周辩护,这是出于报告的典雅,刻意避免不雅的字眼。但智珠君认为,这才是这篇报道的核心,挑动网友神经的关键也在这里。模糊的描述只能让舆论雪上加霜。

其次,从新闻写作的角度来看,形容词在报道中被广泛使用,如“瑟瑟发抖”、“咬牙切齿”、“几近崩溃”等。记者的主观情绪嵌在文字里。虽然讲故事的描述很有代入感,但这篇报道中呈现的情绪煽动,似乎让我看到了赫斯特黄色小报的“优雅”。

此外,有网友指出,几乎所有的报道都是被告(于欢)的证人证言,原告(杜志浩)的描述是对一些“背景资料”的补充。

微博@谣言与真相指出,“作为媒体,本应该把利弊全部告诉观众,让观众自己判断,不应该以片面报道误导观众……”

而且该微博还附上了于欢辩护律师@尹24日晚的微博截图,直指其有“热炒”之嫌,目前该微博已被删除。

这篇有争议的报道就这样揭开了舆论骚动的序幕。明知不可为杜志浩等人洗白,这样的恶劣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依靠新闻媒体以书面形式进行批判,必然会模糊事实,挟持舆论,只会点燃舆论。

依托南周报道“刺辱母”和判决书,媒体对这个“人血馒头”趋之若鹜,“刺辱母”已经成为一个传播符号,它渗透着法制和人情的讨论,良心和正义的拷问,就像媒体话题造就的天然酵母。

人民网舆情检测室数据显示,截至26日22时,与“刺死辱母”相关的网络媒体报道3972条,微博4702条,微信2352条(均不含二次转发)。网络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舆论场,主要有三个观点:

第一,理性与法律的关系。比如作家易中天在《热血男儿怎么了?刺伤并羞辱母亲不仅是正当防卫,也是见义勇为行为!文中说:“救山中母,是美谈,但情与理,难服众。"

第二,于欢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江苏省高级法院助理法官桂公子在《“辱母杀人”的正确姿势》中认为——

第三,警察是否失职。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童志伟在《从刺死辱母案看法治实践中的痼疾》一文中指出,“如果当地警方能够正常适用法律,就应该采取措施追究杜志浩等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非法拘禁的官员的刑事责任,至少是他们的治安行政责任”。

“辱母”、“杀人”、“审判不公”、“渎职”这些标签,在社会化的情绪积累中,戳中了大众的痛点,让舆论广泛传播。根据新榜单趋势统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诞生65438+百万+近百篇文章,点赞数最高的20篇文章如下图所示。

自媒体时代,信息不足的时候,情绪往往排在第一位。仔细看看这20个片名,比如《血性人》《恶霸》《冷酷》...都是煽动性的,情绪化的话语无疑是收割“民意”流量的利器。

但是,这些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文章对舆论走向有什么影响呢?

诺依曼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提出了意见气候形成的三个条件:大部分媒体报道内容的相似性,产生* * * *效应;相似信息传播的连续性和重复性,产生累积效应;信息到达范围的广泛性有一种普遍的影响。

自媒体层出不穷的文章报道,恰恰为舆论的传播提供了“气候”,无处不在的煽动,让个体心理逐渐转化为群体心理。从清博舆情的微信分析可以看出,从26日到27日,网民的负面情绪越来越大。

26/27

正当舆论日益升温之际,25日晚,@济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出一句“情归情,法归法,才是正道”,迅速火上浇油!

无论是“躲猫猫事件”,还是去年的“雷洋案”,网民早已习惯了对警方公信力的质疑,刻板印象效应十分明显,为舆论的崛起提供了舆情基础。在“刺死辱母”案事实尚无定论的时候,网友们等待的是官方的回应,等待的却是舆论的谴责。

网友纷纷表示不满。没想到,@济南公安第二天就发了微博“驴公交”。这条情绪化的微博被网友解读为“政府是公车,群众是驴,驴公车不自量力”。

聊城政府迟迟没有表态。当民众的诉求得不到满足时,往往会以一种“补偿心态”将注意力转移到其他矛盾上,从而找到释放民意诉求的渠道。而济南公安学长自黑,那我就做这个“渠道”。

“骑驴公交”事件无疑给公众的焦虑火上浇油,进而滋生了社会的逆向情绪。在激起公众对政府机构不信任的同时,也干扰了“刺死辱母”案的进程。

现实也是一模一样——舆论看似热闹,真相却依然原地踏步。频繁的二次热点使引导失去重点,各种偏离中心的舆论话题干扰核心问题的深入。在一定程度上,公众的焦虑和情绪化更加严重,舆论呈梯度式升温。

在感性、感性的声音中,网民各抒己见,在激烈、狂热的舆论环境中,逆向的社会情绪出现了“舆论审判”的倾向。

随着事件的逐渐发酵,这样的情绪越来越多。从@头条新闻发起的两次投票可以看出,网友的两极分化情绪是被“辱母”这个细节点燃的。关于“法律情怀”的讨论,形成了强烈的一边倒的舆论,质疑法律和司法的权威。

“舆论审判”对司法审判的影响有两个方面。积极的一面在于迫使司法部门有所作为,如促成收容制度废除的“孙志刚案”;但是,舆论审判影响司法公正的例子并不少见,比如影响巨大的“彭宇案”。

于欢一审判决一出,网友们便以压倒性的声音高呼“无罪”或“减刑”。为了避免“雷洋案”复杂的舆情,这一次,官方的回应及时有效,稳定了动摇的公众的心。

26日10: 4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微博声明,依法组成合议庭受理此案。

11: 00,16,@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派遣调查》,转载7万次,点赞310000个。

11: 37,@最高人民法院转载@山东高法通报微博;12: 50,@山东公安称“已派出工作组”;16: 27下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表示,已依法对于欢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

舆论爆炸24小时后,官方频频通过微博平台发声。相关报道直言“于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和“警察是否失职”,可以说变相回应了“法律是否适当”和“警察执法是否规范”这两大核心舆论关切。

这一次,司法部门没有选择失语,多级官链回应,司法与民意再现良性循环。政府对民意和程序正义的重视让许多网民放心。

除了官方及时回应,两天之内,各大媒体也表现出应有的风度。以《人民日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华西杜诗报》为首的媒体迅速反应,及时跟踪。不一会儿,他们从不同角度拿出采访、报道、评论,集体发声。

《南方周末》“刺死辱母”的事实信息比较模糊,各新闻媒体纷纷进行实地采访,补充了大量最初报道中没有呈现的信息。

相比自媒体评论文章,各大媒体的评论更为理性。无论是“于欢是否无辜”的讨论,还是“理性与法律哪个更重要”的深度思考,都带着这个时代的顽强印记。

一个老故事,一篇长文,轰动全中国。

羞辱母亲,杀戮,正义...这些标签成为社会情绪的焦点,放大了舆论的影响强度。根本原因在于公众对潜在风险的恐慌和担忧,以及对公权力和程序正义现状的极度失望。

在“刺死辱母”的案例中,既要看到一些记者深刻的调查能力,也要看到社会化情绪在舆论的拥抱下是如何变化的。

当我们把“民意”视为正义的力量时,也要保证它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不要让你的声音被过多的社会情绪包裹。议程的处理仍然需要社会理性的凝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