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贼》这本书是讲什么的?

故事开始的那年,莉赛尔9岁。她被寄养到离家很远的一户人家,她的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妈妈也许在不久后也会死,可能是因为纳粹。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但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妈妈,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爸爸,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书后,莉赛尔开始了阅读旅程,并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在德国本土,对于法西斯的绝对服从和狂热追捧下,有更多德国人遮掩了自己真实的想法以求安宁,他们大多数正是那么做的。除了莉赛尔,她还太小,她懂得恨,也知道不能说,书和朋友是她仅有的东西,而为了保护这些,她必须长大,并且装得自己还未长大。而她的鲁迪却不是这样,他眼里带着火,既有对莉赛尔纯真的爱,也有对“元首”彻底的憎恶,尽管他是血统纯正的日耳曼人,尽管法西斯再三要求他成为“高标准的下一代”。鲁迪、莉赛尔的养父母、小盗贼、足球伙伴、盲目爱戴希特勒的商店老妇、送掉两个儿子上战场的邻居太太、装着对这一切漠不关心的镇长夫人,等等等等。这条汉密尔街上住了那么多的人,每个都有对战争和元首的自我理解,然后在一阵炮灰中,全部化成了灰烬。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 我想我还是个孩子,所以面对死亡时我还学不会保持冷静。“她低下头,凝视着他失去生机的脸,莉赛尔真的亲吻了她最好的朋友鲁迪·斯丹纳,轻轻地吻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上虽然满是灰尘,却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仿佛还在为树荫下,还有捣乱分子找西服的灯光下错过的吻而懊恼。她温柔地深吻着他,当她起身离开时,用手指摸了摸他的嘴。她的双手颤抖着,还有她柔软的嘴唇。她再次弯下腰,这一次的吻失去了控制,他们的牙齿在汉密尔街这个人间地狱里轻轻叩响。” 在书中,马克斯·苏萨克用词简约,甚至到了吝啬的地步,但喷薄而出的情感还是一下溢满了我的胸口。这只是个故事,一个把人性的光辉和黑暗塞满你眼睛的故事,它会让你的眼球酸涩,然后泪水就莫名地下来了。 我竭力想记下点什么,但它们似乎都随着眼泪流干了,更多的留在了心里,任我搜肠刮肚也倒不出来。于是我要说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