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十大总督地位排名

清朝十大总督地位排名:直隶总督、两江总督、两广总督、闽浙总督、湖广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云贵总督、东三省总督、漕运总督。

1、直隶总督

全称是“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河道、兼巡抚事”。直隶总督地位最高,为总督之首。

2、两江总督

全称是“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两江总督地位仅次于直隶总督。

3、两广总督

全称是“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两广总督权重于湖广总督。

4、闽浙总督

全称是“总督闽浙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顺治五年设浙闽总督,管理福建、浙江,驻福州。

5、湖广总督

全称“总督湖北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顺治元年设,驻武昌府,管理湖南、湖北。湖广总督在各大总督中仅高于陕甘总督。

6、陕甘总督

全称“总督陕甘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茶马、兼巡抚事”,顺治十四年名陕甘总督,管理陕西、甘肃,驻兰州,兼甘肃巡抚。

7、四川总督

全称“总督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顺治四年设四川总督,管理四川,驻成都。乾隆14年兼四川巡抚。

8、云贵总督

全称“总督云贵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康熙三年名并为云贵总督,管理云南、贵州,驻昆明。光绪31年,兼云南巡抚。

9、东三省总督

全称“总督东三省等处地方、兼管三省将军、奉天巡抚事”。光绪三十三年改盛京将军为东三省总督,驻奉天府,管理黑龙江、吉林、奉天三省,宣统二年兼奉天巡抚事务。

10、漕运总督

漕运总督如加尚书衔与各省总督一样为从一品,简称督漕、总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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