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看看

错误的文件名或号(错误 52)

此错误发生在访问某指定文件时。此错误有以下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语句引用到如下的文件号或文件名:

Open 语句中没有指定或虽有指定但已经关闭。

用Open 语句中指定此文件名。注意,如果调用 Close

语句时没有参数,就会不小心关闭当前所有打开的文件,使所有的文件号无效。超出文件号范围(1 – 511)。

如果代码中会产生文件号的话,请确保产生的文件号应正确。

无效的文件名或文件号。

文件名必须遵循操作系统约定。在 Microsoft Windows 中,可使用以下的约定:文件或目录名称可以有两部分:文件名和任选性的扩展名。两部分以圆点隔开,例如,myfile.new。文件名可达 255 字符。文件名必须以字母或数字开头。它可以包含大小写字符(文件名不分大小写),但以下的字符除外:双引号(")、撇号(')

、斜杠(/)、反斜杠(\)、冒号(:)、垂直条(|)。文件名可以包含空格。以下的名称将保留,且不能用在文件或目录上:CON、AUX、COM1、COM2、COM3、COM4、LPT1、LPT2、LPT3、PRN、NUL。例如,如果要在Open 语句中将文件名设为 PRN 的话,那么 Print # 和 Write #

语句中的缺省打印机,将会指向 Open 语句中的文件号。以下是正确的 Microsoft Windows 文件名; LETTER.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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