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怎么规定男人婚内出轨的?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配偶与他人同居。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有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与他人同居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内出轨是违法不忠,存在合理过错。夫妻离婚时,应少分或不分财产,无过错方可主张赔偿。
现在我们可以解释索赔的理由了:
1、出轨,一般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
2.严格来说,出轨不属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可以主张赔偿的四种过错行为:
(1)重婚
(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无辜一方明显不公平,但用1091条维权(要求赔偿)的法律支持不够硬;
3.虽然出轨不在《民法典》第1091条可以主张赔偿的过错范围之内,但是出轨、有外遇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敬老互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或者不忠行为,违法和不忠行为属于过错(法定转化关系);
4.关于婚内出轨,通常说是“婚外情”或者“出轨”。我国法律规定的婚内不忠有三种,分别是:通奸、同居、重婚。
综上所述,当今社会,很多离婚案件都是因为夫妻一方的不忠和不忠造成的。作为受害方,他们有权要求离婚诉讼,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在判决此类离婚案件时,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会适当照顾受害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夫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汇编适用问题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放弃该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