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曾经声名狼藉,现在想再次寻求合作。星爷:没时间,什么情况?
后来,虽然黄圣依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但他没有太多的资源。这时候他想到了找周星驰帮忙,但周星驰自然不是工具人。对于黄圣依的请求,周星驰果断拒绝了。
周星驰和黄圣依为什么分手?2005年初,星辉公司与北京一家服装公司达成协议,邀请黄圣依作为代言人。但后来,星辉公司临时决定不与该公司合作。黄圣依认为这种做法使她处于两难境地。她说:“我好不容易为服装公司拍了一组照片,但马上星汇就找到我,问我为什么要拍照。当时我血压很低,有严重的胃炎,甚至进了抢救室。”
2005年7月下旬,该服装公司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但作为代言人的黄圣依因公司原因没有到场。公司以违约为名将她和星辉公司告上法庭。但是星辉公司没有为黄圣依说话。他们只是玩了一个文字游戏:“黄圣依只是品牌的‘宣传大使’而不是‘代言人’。”
周星驰一直想让黄圣依成为明星。她是什么?她清纯,孤傲,不世俗。结果黄圣依偷偷拍了一组男装性感照,直接把计划给砸了,让周星驰很生气。黄圣依不止一次背着周星驰干私活。她经常私下联系自己的工作,对其他一些电影公司说星汇的坏话,这让周星驰很难过。双方展开了诉讼。
黄圣依说,受到挤压的黄圣依方面表示:星辉公司压制员工,阻止她到国外发展。所有要拍的戏都要经过公司批准,所以她没有话语权,公司给的片酬也低。
出演《功夫冠军》的黄圣依片酬约60万元,而黄圣依片酬仅5万元,周星驰片酬55万元。这是黄圣依最不能接受的事情。
周星驰说:我花了很多心血和钱包装她。如果不听从公司的安排,公司就无法正常运转。再说,如果每个女演员都像她一样红了,她会放弃公司,不管公司的精力和努力。我的公司在这方面应该怎么做?
他们各有各的理由。我们都想变得更好。但总的来说,如果没有周星驰,你可能不知道黄圣依。但是林子聪的话让人对她感到一丝怜悯。林子聪说:那时候大家都在周星驰公司上班,拿一万五的工资要70多天。这工资连跑龙套的都不如
如果黄圣依再和周星驰合作,周星驰会同意吗?我回答:绝对不行!
以前是幸子的时候,投资方制片人可以让周星驰和黄圣依合作!现在是星爷,用星爷的话说:先给我一个跟她合作的理由!你会说:那请给我一个不跟她合作的理由!
星爷会说:我的性格决定了我不会和她合作。就连曾经出演过《长江七号》的张雨绮也不会再用她了!因为当年和老婆一起攻击周的时候,香港娱乐圈大部分人都站在项老婆一边,却站在周星驰一边!周看到这一点,继续用在(美人鱼)!
先说吧,她作为一个星女郎毁约,然后和周对簿公堂。(黄圣依私下为某男性杂志拍摄性感照片非常不满,宣布将她无限期关在雪地里作为惩罚。)黄圣依不肯雪中送炭,去法院解约,然后分手!周星驰还会和这样的黄圣依合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