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欧洲法院中的职位

古代有爵位和官职两种。

男,侯,伯,子,男,这是欧洲和中国的爵位划分。他们属于统治阶级,贵族阶级,有自己的领地。

头衔:大公(大公爵)、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男爵、勋爵等。其中,男爵是最低的世袭爵位,而骑士以下至最低级则不世袭。

以英国为例。

除了英国国王,还有苏格兰国王和威尔士国王等。(一般皇帝和国王兼任),下面设立各种头衔。

另一个是官位。

在欧洲,官职包括:首相、大臣、军官等。不同的国家不一样。比如罗马用百夫长、千夫长、千夫长、将军等。,而法国则有总理、各种部长、骑士团长等职位。

官职和爵位不同,和中国一样,不是世袭的。他们由国王根据家庭地位和个人实际能力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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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是授予那些保卫领土、取得突出军事成就的高级指挥官,但由于重大政治变革而中断。

数百年后,公爵的头衔在德国被发现。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首先建立了公爵的头衔。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的其他部分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大公国)。

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王子的最高贵族,不同于欧洲大陆作为一国元首的“大公”。

英格兰公爵的头衔出现得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将康沃尔提升为一个公国,并授予七岁的爱德华“黑太子爱德华”公爵头衔。

皇太子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毕露;1355年赴法国指挥作战,战功卓著。他的父亲奖励他很多头衔,比如1343的威尔士亲王,1362的阿基坦公爵。

侯爵

侯爵/侯爵夫人/侯爵夫人

就词源而言,侯爵(也叫侯爵)是德国人马克格拉夫[[侯堡;边境殖民地总督;进化了。

侯爵原意与“方伯”相似,指治理一个地方的政府官员。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最初指的是威尔士边境的领主。

当时只是说明他们的领地靠近边境,并不是说他们的地位比伯爵高。1385的含义改变了,牛津第九世伯爵罗伯特·德·韦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塞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

侯爵的地位和荣誉并不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而且他们在一段时间内不受重视。在亨利六世统治时期,约翰·德·比福特被国王解除了侯爵头衔,下议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福特的爵位。

但他本人反对乞王,说:“侯爵是新的荣誉称号,祖上完全不知道。所以要冷眼看待,不要认为接受是明智之举。”

在15世纪,这一爵位是在稳定保持了贵族爵位第二的位置后才被贵族们看重的。与其他四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量一直是最少的。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_英国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