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公司办理网文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文章全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国家文化部明文规定经营游戏产品的企业必须申请的一项后置审批资质。文化局对企业是否具备游戏产品经营资质、企业网站及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后,向企业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般游戏文字分为:
1,客户端游戏文字,包括网游和单机游戏;
2.网页游戏,包括桌游、塔防游戏和策略游戏,当然也有少数属于客户端;
3.手游文本,即以手机为媒介的,属于手游文本;
4.虚拟货币发行,即游戏中游戏币的发行;
5、虚拟货币交易文本,即游戏中的游戏币交易行为。
关于处理游戏文字的硬性流程,整体流程如下:
1.拟申请网站的企业应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文化部;
4.文化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5.检查核实,证下领证。如果没有通过,可以按照退货说明修改后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