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自我保护案例
让我粗略看一下!~真的很管用!~
底部是注意事项
令人震惊的家庭暴力
家庭应该是未成年人最安全、最可靠、最温暖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但是很多家长忘记了,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认为孩子是自己的,可以想怎么管就怎么管,想怎么打就怎么打,而未成年的孩子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所以家庭中发生了一些孩子被侵犯的悲剧。
12 2000年4月11日,北京市房山区刘立河区43岁的农民罗书平因不满8岁的儿子王闯多次不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撒谎,于是用木扫帚殴打王闯。王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没有反抗、躲避,遭到母亲殴打,造成其手臂、下肢大面积外伤,并造成肾功能衰竭,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检察院对她母亲提起公诉,房山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审理此案。她涉嫌故意伤害。
根据北京某医院提供的信息,一名5岁女童被父母强迫学习弹钢琴。如果她玩的时间不够,就被骂或者被骂。但她毫无自我保护意识,任由父母打骂。她的父母也认为“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失败。”有一天,在弹钢琴的时候,孩子突然全身抽搐,破口大骂,眼睛鼻子脱臼,被医生诊断为大脑神经介质紊乱的“抽动秽语综合征”,是压力过大引起的。从那以后,孩子一看到钢琴就恶心,家长只好把钢琴卖了。
30岁出头的下岗女工王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女儿陈英身上。1999 7月7日晚,王在家教5岁的女儿练习写阿拉伯数字。陈英写了一会儿,又喊找几个孩子玩,王坚决不让。直到晚上0点半165438+小陈英都写不好数字“8”和“9”,王气得抓起苍蝇拍就打女儿。性格倔强的陈颖干脆不写了,也不避讳母亲的毒打。此时,怒不可遏的王找来一根擀面杖,抡起来就要打女儿的腿和背。那天晚上,女儿上床后,肚子疼的大叫,在床上不停的打滚。王慌了,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然而,医生没能挽救陈英的生命。
过去,一提到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是老人和妇女。现在,家暴已经影响到未成年的孩子。在中国人心中,传统的家庭教育观念根深蒂固。专家表示,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自我保护的观念还没有在他们心中建立起来,暴力侵害儿童的案例很多。因此,一些专家、教授、医生呼吁全社会所有家庭:停!再也不打孩子了。过度溺爱和过度保护会束缚孩子自由飞翔的翅膀,而打孩子会折断翅膀。呼吁全社会,每个家庭,给孩子一双真正自由飞翔的翅膀。
Ⅰ.年轻人被侵犯的原因
我们的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由于生活环境复杂,存在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损害其身心健康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虽然我国法律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不同方面都提供了保护措施来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环境和条件的限制,这些保护有时会显得不及时、不充分,使青少年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这种伤一定要辩证看待。这种伤害既包括明显的表面伤害,即对青少年的身体伤害,也包括对青少年的心理和精神伤害,最严重的是剥夺生命。这种隐性伤害主要是指家庭中来自学校老师和家长的伤害,不容易被社会感知和理解。但要区别于家长和老师的教育目的。同时,另一方面,青少年也要独立思考,自我判断,自我反思。重视来自学校和家长的侵害,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目的和方法两个层面防范和警示自己。
ⅱ.青少年可能会受到几个方面的伤害。
对于13、14岁的青少年来说,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我们有限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他们可能经常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伤害。
青少年虐待的常见来源有四种,即意外伤害、家庭虐待、学校虐待和社会虐待。
意外伤害往往是由一些突发的事故造成的,比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家庭攻击、学校攻击、社会攻击往往是暴力侵犯青少年人身自由权等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给青少年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对青少年的伤害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甚至剥夺青少年年轻的生命。
学校和家庭都有很多违规现象。
面对恶霸,你不卑不亢。(来自同学的侵权)
校园是我们健康成长和努力学习的美丽天堂。为什么校园里会有暴力事件?校园暴力多与部分学生的生活环境和不健康心理有关。因为对父母、老师、同学的不满,所以对待别人盲目反抗、攻击;还有一些孩子从小缺乏与同龄人的正常交流,不会与人相处,养成了随便打人骂人的坏习惯。此外,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些孩子组成帮派,名为“忠义”,实际上专门欺负弱小或看不顺眼的学生。
2)面对老师家长,加强沟通,相互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个法律不仅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也是针对学校每一个老师的。从一个老师侵犯学生的案例可以看出,很多老师心里并没有这个法律。他们不仅没有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甚至还伤害未成年人。老师对我们施暴,不仅会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成长和发展,还会让他们在校园里失去对老师的信任和依赖。更严重的是,这会造成未成年人的心理扭曲,使其出现反社会人格,具有强烈的攻击性,可谓危害无穷。
①2000年3月15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李安堂某中学,高一(1)十几名学生在第四节课期间,被罚每题抄写1000遍,* * 6000遍。作为高一学生,面对这个让自己胆战心惊的天文数字,自己只是听天由命,没有及时向校长汇报,于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②Xi市雁塔区雨花乡老闫庄某小学二年级老师为惩罚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做出“失分之举”。2000年3月25日上午,肖老师命令12名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7名男生,5名女生)当众脱裤子,在教室里走来走去当众示众。班主任还指派两个班干部给不听话的学生脱裤子。
据《云南日报》报道,4月3日晚7时30分,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上村乡中学高一4班学生正在上晚自习。历史老师聂超宽发现学生张博和另外两个学生没有完成作业,于是他把三个学生叫到黑板前进行处罚。活跃的张博和坐在第二排的一名学生正在用粉笔头打架。聂老师上前一巴掌扇在张博10的脸上,将16的张博摔倒在地。张博当场口吐白沫,不省人事。聂老师还认为张博假装晕倒,抓着她的头发捡起来补了两个耳光。几分钟后,张博没有起床。惊慌失措的聂老师迅速召集10多名学生将送往乡卫生院抢救。晚上9点,张博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的学生目击:张博是被聂超宽老师活活打死的。村民王告诉记者,他的孩子和在同一个班学习。每次孩子们放学回家,都抱怨他和同学被校长和聂超宽等老师打骂。孩子说去村中学不是读书,是监狱,环境太差。
-2000年《泰晤士报》第十期
我们应该辩证地分析来自家庭和学校的侵害。一方面,家长和老师教育的目的是爱学生,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学生要积极与家长和老师交流,避免相互不理解带来的伤害。教师要敢于拒绝体罚、变相体罚等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以及家长不正确的观念和做法,甚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自家庭的侵害。
一方面,父母教育的目的是爱我们,帮助我们健康成长;另一方面,要积极与父母交流思想,避免相互理解带来的伤害。要敢于拒绝父母错误的教育方式和不正确的观念和做法,甚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青年学生也要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充分认识到受教育既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青少年学生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认真履行接受教育的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业。
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意外和侵害。
这些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仅给我们的青少年造成了巨大的身体伤害,也给我们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和精神创伤,极大地摧残了我们的身心,剥夺了我们的健康,甚至摧毁了一些青少年的生命和希望以及他们童年的梦想。
还有自然灾害,如突发的洪水、地震和社会不良行为,如犯罪行为。
所有这些都会给我们的青少年造成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并对我们的安全构成威胁。
青少年安全意识差,缺乏防范突发事件的培训,是造成意外伤害的重要原因。
相关链接都是触目惊心的数字。
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路多车多人多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这“三多”使得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路多车多对我国道路交通的发展是好事,但这“三多”结合在一起无形中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几率。看看下面的数字,你会觉得这不是废话。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中国公路发展迅速,全国公路总里程1.352万公里,高速公路1.654,38+0.605公里,居世界第四位。
从1990到2000年的十年间,我国民用汽车总量从5513600辆增长到1608.91000辆,年均增长11.3%。其中,私家车数量从1.990年的81.620辆增加到2000年的625.73万辆,年均增长22.6%。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10月中国总人口达到11。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手段落后,科技含量不高。比如日本首都东京,有14500个路口,都有信号灯,一半是自动控制的。中国36个大城市光控路口只有7000个,还不到东京一个城市的一半。在我国,每天有1131起交通事故,229人遇难,相当于每天有一架波音飞机从天上掉下来的损失。1998年全国共发生* *与学生有关的交通事故8197起,造成3640人死亡,10257人受伤。从65438年到0999年,我国死于交通事故的儿童多达7389人,占全年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83500人的9%。1999年,全国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儿童多达17223人,占全年交通事故受伤总人数的6%。在我的同学身边,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由此引发的悲剧每天都在上演。交通事故及其严重后果并非耸人听闻。他们就像一只等待猎物的野兽,随时准备攻击那些敢于违反交通规则的人。
知识点2身边的保护
Ⅰ.青少年加强自我保护的原因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应该得到各方面的特殊保护;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各个方面都肩负着保护青少年的责任。他们采取的保护措施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安全的心理环境。虽然我国法律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不同方面都提供了保护措施来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环境和条件的限制,这些保护有时会显得不及时、不充分,使青少年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因此,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教给我们必要的保护自己的方法和技巧,可以让我们更加坦然地面对侵害,保护自己,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空间。学会掌握自我保健知识,有助于迈出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长,青春期是打基础的阶段,学会保护自己是生存发展的基本功。学习掌握自我保健知识,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ⅱ.青少年必须学会保护自己。
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在面对侵犯、自然灾害、意外伤害时,由于处于被动地位,往往会受到侵害。因此,在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中,青少年必须学会保护自己。自我保护是人的本能,拥有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走向成熟的重要一步。面对一些突发事故和侵害,要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的保护;如果这些保护不能及时到位,就要尽最大努力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青少年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树立防范意识,懂得防范方法,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
误解警告父母常说:“孩子是我的。我想让她上学,所以我可以让她上学。如果我不想让她去上学,我可以不去上学。”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这种言行是不对的。因为我国宪法规定,接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作为一种义务,每个人都必须履行。同时,接受教育对公民和国家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家长不让孩子上初中,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初中教育是适龄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初中生是否接受学校教育不是个人自由。学校有责任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家长必须让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教育。同时,这种言论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用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孩子。所以这种说法毫无意义。
三。社会各界关注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我国青少年占全国人口的近一半,其中18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4亿,占总人口的1/3以上。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同志在《关于教育的谈话》中指出:“加强和改进教育,不仅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情,也需要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只有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成有利于青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青年一代才能茁壮成长。“因此,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相互沟通,积极配合,才能取得更好的素质教育效果。青少年素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家庭、学校和社会紧密结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甚至缺乏。因此,从法律上给予他们特殊的保护,从国家上给予他们特殊的关注,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意义重大。现实生活中,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情经常发生。为了防止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必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各种手段对其进行有效保护。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立法,制定专门的法律,明确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加强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此外,青少年犯罪因其特殊的生理、心理特点,可塑性强,易受外界影响,一些不法分子教唆、诱导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是一项非常繁重而复杂的社会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行综合治理。我们不仅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还要制定专门的青少年法律,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约束他们的行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请拨打“120”,防止意外伤害,提供帮助——人生转折点。
如遇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拨打“120”,请记住以下几点:准确告知患者详细地址,尽量提前取车,平时不要随意拨打。请学会自我保护的招数:如果家中生病,人员有危险,不要犹豫,赶紧拨打“120”,仔细说出详细地址,转危为安,化险为夷。
2.苦恼与自救——游泳抽筋,脚趾头都在上下跳动。
故事:暑假期间,小英和她的同学赵兰一起去游泳。到了游泳池,小英换上泳衣,快速冲了个澡,跳进了游泳池。赵兰洗淋浴,做运动和锻炼。小英游了50米才下水。游到第二个50米的时候,小英觉得有点不对劲。她的小腿变得越来越重,抽筋了。最后,小牛不能伸展或弯曲,所以她痛苦地抓住了侧墙,并由赵兰帮助上岸。经医务室医生按摩,恢复正常。
常识:游泳时要记住以下几点:
(1)天热的时候,先喝点冷饮,降低体温,再下水。(2)下水前一定要充分运动。如果能做一套体操就更好了。(3)在水中,拼速度是不可持续的,需要时不时的变换泳姿。如果抽筋,尽量将脚趾倾斜,然后游到岸边休息。
公式:游泳抽筋都是感冒引起的。一旦发生抽筋,不要惊慌。试着通过踢你的脚踝来缓解它们。吸取教训的时候不要逞强。
3.遇险自救——意外落水,勇敢生还。
一名四年级学生不慎掉入河中。河水不深,但水流很快。他吓坏了,被水冲走,顺流而下。流过一个大河滩,他本来可以趁机站起来,因为水只有他小腿那么深一点,但是他没有抓住机会。他没有利用经过的大石头和树桩。结果他被冲进一个大水库淹死了。
常识:如果不慎落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屏住呼吸:屏住呼吸,用手捏住鼻子,以免呛水。(2)轻:及时脱鞋,扔掉口袋里重的东西。(3)站起来:漂流到较浅的地方时,及时站起来,不要错过机会。(4)漂流:顺着水流,边漂流边游泳。不要直接游到对岸。最好稍微漂移一下。(5)呼救:不会游泳,要拍水呼救。放松:如果有人救你,你要尽量让自己放松,不要抓着救你的人不放。
口诀:落水时不要慌张,大声喊叫会消耗体力,随波逐流寻找时机,冷静观察脱离危险。
4.苦恼与自救——野外旅行迷路,登高寻人。
小故事:赵小锐和他的同学利用暑假去森林参加了一个生物学夏令营。他看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突然,他发现了一只美丽的大蝴蝶。他想都没想,抓起捕虫网就追。不知道跑了多久。当赵小锐如愿以偿抓到大蝴蝶的时候,周围没有同学,没有同学有说有笑,就连林中小路也消失了。他迷路了。这时,他想起了老师说过的话:“当你在森林里迷路的时候,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想到这,肖睿深吸了几口气,平静下来,开始思考如何走出困境。很快,他就想出了一个方案:他先回忆自己离队的时间,然后仔细观察附近的地形,找到自己跑步时踩过的脚印,一步一步沿着脚印慢慢走,最后走回到达时的小路。沿着路走了没多久,我就听到了老师和同学的喊声,肖睿激动得快要哭了。他做到了!
常识:
如果你在森林里迷路了,你可以如下做。
(1)回忆:立即停车,回忆自己走过的路,尽快确定方向。
(2)观察:看看周围的杂草。刚刚经过的路上,草会被踩倒,朝某个方向倒下;来的时候确定了方向,来的时候就可能找到路。
(3)去高处:爬最近的山脊。一个可以确定自己的位置,一个可以发现人类活动的迹象。
(4)寻找水流:在林区,道路和聚落往往建在水边。顺着水流的方向,就有可能找到人,轻松走出大山。
公式:在森林里迷路的时候要冷静,爬到高处找人看看是怎么回事,沿着山川河流找路,用蜘蛛丝把草盖起来意味着你可以做到。
5.社会生活安全常识
出门在外,最好做到以下几点。
(1)告诉父母你要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和谁在一起,怎么联系。
(2)尽可能结伴而行。
(3)独自外出时,应走灯光明亮的大道,不走捷径或小路。
(4)夜间独自外出时,应携带手电筒等物品。万一遭到袭击,可以用手电筒照一下歹徒的脸。
(5)不要和陌生人搭顺风车。
(6)坐公交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公式:出门活动不要怕,大气节结伴而行,手里拿着手电筒哨子,大胆周密计划。
6.给女生的建议出门要保护好自己
女生出门要了解环境,尽量走安全路线,避开偏僻陌生的地方。晚上出门,要结伴而行。不要穿太多衣服,不要打扮太多,不要轻佻。出门要注意周围的情况,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如果有人跟踪或纠缠,尽快接近公众,必要时打电话。女孩子出门,要随时联系父母。没有父母的允许,她不应该在别人家过夜。不要随便享用外面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物,谨防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