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精神病人打伤邻居致人身亡,精神病人打死人会被判刑吗?

每年临近中秋佳节时,全家团圆是很多家庭的期待,即使是身患精神病患者的家人,也希望能够全家团圆,其乐融融。虽然有家庭成员患有精神病,但再怎么不济于事,那也是自己的家人,每逢佳节的时候,尽可能让全家人团团圆圆的吃月饼,赏月。

云南邵通,在临近中秋佳节时,一户人家从精神病院接回正在治疗的病人。但接回家中没有几天,该精神患者就拿起锄头,冲向邻居家中,坎山邻居家,砍伤邻居家年迈的父亲,直至死亡。

众所周知,精神患者不是自然人,在发病的时候,他们的精神已经不受大脑控制,即使触犯了法律,一般是不会受到法律判刑,毕竟他们没有承担法律的能力。但是作为精神患者的家人,有能力照看精神患者,若是由于照看不当,导致患者外跑伤害他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

在砍伤邻居家年迈的父亲之后,虽然精神患者没有服刑的能力,但是作为精神病院,若是没有达到释放精神患者的条件,是不可以随意让其出院。而且我国也有相关的规定,精神患者出院是需要符合出院要求,医院才能释放。在本次事故中,该精神病院是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其中不可否认,由于医院工作的疏忽,也是导致事故发生一部分原因。

虽然精神患者也是受害者之一,本应该得到大家的包容,但是有时候精神病者的行为,真的和让人疏而远之。毕竟一旦情绪失控,精神病发作,将会做出意想不到后果。在精神患者没有治愈的时候,希望家人不要随意去接回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