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二届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活动
关于举办“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6-12 11:59:00 来源:网站己创 阅读529次 [我来说两句]
关于举办“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广告协会:
《中华人民***和国禁毒法》于2007年12月29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6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学习宣传《禁毒法》,扩大禁毒宣传的效果和普及面,收集积累禁毒宣传资料,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省联合举办“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活动,由湖北省广告协会、武汉户外广告协会承办,具体实施方案附后。
附:“6.26”国际禁毒日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活动方案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6.26”国际禁毒日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扩大禁毒宣传效果,湖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广告协会、武汉户外广告协会联合举办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禁毒公益广告宣传作品创意大赛与展评颁奖活动;
二、主办单位:
湖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承办单位:
湖北省广告协会
武汉户外广告协会
四、活动时间:
2008年5月30日至6月25日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一名 奖杯、证书及港澳品质游二名、奖金2000元
一等奖一名 奖杯、证书及三峡豪华游二名、奖金1500元
二等奖两名 奖杯、证书及奖金1000元
三等奖五名 奖杯、证书及奖金500元
六、稿件要求:
以电子图片的方式投稿。图片格式为JPG,尺寸:30*40厘米(竖构图),精度为200DPI。
七、知识产权:
本次参赛作品仅用于禁毒公益宣传,不用于其他用途。参赛作品引用他人的摄影作品、肖像或设计作品与本组委会无关。如果参赛作品有明显抄袭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权,如果该作品已经获奖,本组委会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并收回证书和奖金。
八、活动组委会:
主任委员:
周家柱:湖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庆新: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
干用平:湖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湖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
秘书长:
张锦妙:湖北省广告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副秘书长:
王代松:湖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预防教育中心主任
范 锴:武汉户外广告协会会长
傅雄武:湖北省广告协会副会长、武汉户外广告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