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侵权赔偿的标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案件法定赔偿的损害确定及判断标准的指导意见》中包含了侵犯知识产权行列中新情况的传播方式,即主播未经许可播放或演唱网络直播中的涉案音乐作品。根据主播的知名度、直播间在线观看人数、直播间点赞量和打赏量、平台知名度等因素,参照前面提到的play online和live performances的基本补偿标准酌情确定补偿金额。

未经许可,被告可以复制发行涉案音乐作品或者在线播放涉案音乐作品。如果没有其他参考因素,原告为歌词、歌曲著作权人的,每首音乐作品的赔偿金额一般不低于600元,其中歌词、歌曲著作权人的赔偿各占40%、60%;原告为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每件音乐作品的赔偿金额一般不低于2000元;原告为表演者的,每件音乐作品的赔偿金额一般不低于400元。被告未经许可将涉案的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视频、体育赛事节目视频、连续比赛画面分割成若干片段并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能够替代或者基本替代分割后的视频的,可以参照上述play online的基本赔偿标准确定赔偿数额。被控侵权片段不能替换分割视频的,每个片段的赔偿金额一般不低于500元,但赔偿总额不得超过整部作品的基本赔偿标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损害赔偿认定及法定赔偿判断标准的指导意见

第六章录像作品和制品合法赔偿的判断标准

6.1视频范围

本章规定的视频作品和产品包括电影(微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短视频、MTV、综艺节目视频、体育赛事节目视频、连续比赛画面等。

6.2特殊考虑

除了一般考虑因素之外,在视频作品和产品的法律赔偿中可以考虑的特殊因素包括:

(1)视频的具体情况,如类型、时长、票房收入、收视率、点击率、档期、是否属于国家行政部门发布的预警名单中的作品等。;

(2)原告授权的具体范围和类型,如沟通渠道、沟通平台、是否可以委托等。;

(3)原告提供的涉案视频的商业模式和收费标准;

(4)被控行为是否发生在热播期或热映期,被控侵权视频的清晰度,被控侵权视频的影响力等。;

(5)其他因素。

6.3广播和放映的基本补偿标准

被告未经许可播放或者放映涉案视频作品的,在没有其他参考因素的情况下,每部电影、电视剧、纪录片、漫画作品的赔偿金额一般不低于2万元;每部微电影作品的报酬金额一般不低于1万元;综艺节目视频作品的报酬金额一般不低于3000元;其他短视频作品的报酬金额一般不低于2000元。

6.4参照游戏在线收费的基本补偿标准。

被告未经许可,需要对play online中的涉案视频作品及产品进行付费的,可以参照个人收费标准、会员收费标准等不同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确定每件作品或产品的赔偿金额。

6.5玩在线的基本补偿标准

当被告未经许可,在没有其他参考因素的情况下,涉及play online的视频作品和产品时,每部电影、电视剧、纪录片、漫画作品的赔偿金额一般不低于3万元;每部微电影作品的报酬金额一般不低于654.38+0.5万元;综艺节目视频作品的报酬金额一般不低于4000元;其他短视频作品的报酬金额一般不低于2500元;每件录像制品的赔偿金额一般不低于500元。

6.6提供同时播放和下载的自由裁量标准。

被告未经许可在play online中提供涉案视频作品及产品的,可以按照play online的基本赔偿标准增加赔偿金额1-2倍。

6.7在网吧玩的基本补偿标准

如果被告未经许可将涉案影视作品上传到网吧局域网,或者从第三方购买带有影视作品的软件,安装在网吧局域网上并接受网络更新服务,每部作品的赔偿金额一般为3000元至8000元。

6.8视频点播基本补偿标准

被告未经许可,在酒店、宾馆等场所通过视频点播系统播放涉案影视作品的,每部作品的赔偿金额一般为654.38+0万元至3万元。

6.9卡拉ok经营者的考虑

卡拉ok经营者未经许可使用涉案MTV的,可以综合考虑涉案歌曲的流行程度、创作时间、点播数量、全行业点播报告、经营场所规模、地理位置、各方利益平衡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6.10卡拉ok经营者基本补偿标准

卡拉ok经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未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费用的,每首歌曲的赔偿金额一般为200元至800元。

卡拉ok经营者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费用。但如果涉案歌曲未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授权,卡拉ok经营者仍应承担赔偿责任,每首歌曲赔偿金额一般不高于200元。

6.11分段碎片基本补偿标准

被告未经许可将涉案的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视频、体育赛事节目视频、连续比赛画面分割成若干片段并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能够替代或者基本替代分割后的视频的,可以参照上述play online的基本赔偿标准确定赔偿数额。被控侵权片段不能替换分割视频的,每个片段的赔偿金额一般不低于500元,但赔偿总额不得超过整部作品的基本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