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地滚球规则
硬地滚球是一项适合严重痉挛(jīng luán)、脑瘫或严重肢体残疾人士参加的运动。根据选手残疾程度分为4个级别,其中BC1、BC2级为脑瘫(CP1或CP2), BC3、BC4级为严重躯体功能障碍或肢体残缺。四个级别各有一个单项级别赛,BC1级与BC2级可组成一个团体赛,有三名运动员上场,其中必须有一名队员为BC1级。BC3、BC4级分别设有双打比赛。各组比赛男、女运动员均可参赛。
比赛时运动员须坐在轮椅上进行投球,得分以投出的球距目标球的距离计算,累积分最高者获胜。单打与双打比赛每场4局,每局单打每个选手投6个球,双打每个选手投3个球。团体比赛***有6局,每局每队3名队员各投2个球。当参赛者因严重的运动能力障碍影响到四肢时,可使用脚或辅助装置将球推出。投球时,辅助设备不得超过投掷线,臀部不能离开轮椅,否则判为罚分或被取消投掷球。
比赛场地为表面平坦、光滑的木地板或塑胶室内场馆,场地长12.5米、宽6米,必须保证清洁,不能打蜡或涂其他光滑剂。比赛用球为6个红色球、6个蓝色球和一个白色目标球。 该运动20年前起源于意大利,后流行于欧洲,因为比赛技巧易于掌握且规则简单,深受残疾人士喜爱,1992年被正式列为残奥会比赛项目,设有7块奖牌。
项目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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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地滚球是目前残奥会20个竞赛项目中没有对应奥运会竞赛项目的三个特殊项目之一(其它两个项目是盲人门球和轮椅橄榄球)。参加的运动员都是严重的脑瘫患者或类似病症需要使用轮椅的患者。脑瘫者是指那些由于脑损伤而影响肌肉运动控制和肌肉运动协调性的人。由于动作反射行为方面发育不正常,脑瘫者的协调性和平衡能力很差,所以要特别注意脑瘫者的力量、柔韧性和协调性的发展。硬地滚球运动虽然使用的肢体动作较少,但是又需要运用策略和技巧,是特别适合重度动作控制困难的残疾人的竞赛活动。同时,硬地滚球是一项考验运动员的肌肉控制力和准确性的运动项目,要求运动员在比赛中注意力高度集中,有利于帮助他们发展身体的协调性。总之,参加硬地滚球竞赛活动,有利于脑瘫患者生理和心理的康复。可以说,该项目是充分体现对脑瘫患者人文关怀的一项运动。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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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地滚球的英文名称boccia,来源于拉丁语中球(bottia)这个词。硬地滚球项目是一项古老的传统体育项目,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一种把球掷向圆圈,较量准确度的游戏。16世纪,意大利人引进并改进了希腊人的掷球游戏。发展成了现代的滚球运动。目前已有42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这项运动。硬地滚球项目由国际脑瘫人体育休闲运动协会下属的国际硬地滚球委员会(IBC)进行管理。
硬地滚球项目最早进入残奥会是在1984年的残奥会上。当时分为男子BC1、BC2,女子BC1、BC2,以及团体赛(C1C2)五个组别。由于性别在这一项目上体现出来的差别并不是很明显,所以在1988年的汉城残奥会上,就将男、女放在一起进行分组比赛。1996年的亚特兰大残奥会上开始出现双打比赛。随后IBC把身体及四肢有障碍的非脑瘫人士纳入到BC3及BC4这两个新组别中,让他们也有参赛的资格。这样,在2000年的悉尼残奥会上,BC3级的运动员被允许参加比赛;2004年的雅典残奥会,BC4级的运动员也被允许参加比赛,从而形成了现在的三大项、七小项的竞赛分组模式。
目前,葡萄牙、西班牙、韩国等国运动员代表这一项目的世界水平。在我国,这一项目刚刚开展,大陆尚未组队参加过残奥会。但值得一提的是,在2004年的雅典残奥会上,首次派队参加这一项目比赛的中国香港代表队就获得了两枚金牌。其中梁育荣在单打BC4级的比赛中,以38分的总成绩获得冠军。随后他又与队友刘恩赐一起获得了双打BC4级的冠军。为中国香港代表团增添了两枚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