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特色三中提到的代表人物是

游戏特色3中提到的代表人物是纽曼。

三种内在理论:可控性、真实性和动机

现在对于游戏的理解:

游戏是一项自愿的活动。

“自愿”属于动机范畴。动机是推动人们活动的心理力量,是人们活动的目的。从动机的来源来看,活动动机可分为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内部动机来自于活动主体本身的需要,而外部动机则是指活动本身是由他人的要求引起的。游戏是一种自愿的行动,即游戏的动机是内在动机,是玩家的一种内在需要。

2.游戏是日常生活的再现。

游戏是社会的产物。游戏的内容、类型和方式都受到社会、地理、文化和习俗的影响。所有游戏在某种意义上都代表了社会生活,但游戏本身并不是日常生活。对于孩子来说,游戏仍然是他们的“象征性生活”,而不是吃饭睡觉等现实生活。

游戏的虚拟性或不真实性在学龄前儿童游戏中尤为明显。当孩子们能够把真实的场景当成想象的场景时,真实的游戏也就产生了。同时,儿童以物代物、以人代人的符号思维能力也在游戏中逐渐提高。

3.游戏包含了丰富的快乐体验。

好玩是本质品质,也是游戏的元功能。快乐的体验才是游戏真正的魅力。

游戏的乐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有趣的经历。这是一种被外界刺激捕捉和占据的体验,是一种不由自主地被卷入和吸引的心理状态。

自主体验。这是一种由游戏活动可以自由选择、自主决定的性质所导致的主观体验,即“想玩就玩,不想玩就不玩”或“想玩就玩”的体验。

愉快的经历。这是在放松活动的过程中,嬉闹、开玩笑所产生的心理快感。

活动体验。这是玩家在游戏中获得的生理快感,主要是对身体活动需要的满足和中枢神经系统维持最佳唤醒水平的需要引起的。比如出门可以有效缓解我们长时间静坐带来的精神困扰,从本体上获得活动的快感。

成就感或能力感。这是一次考验自己能力的趣味体验,影响力很强,可以增强玩家的信心和继续挑战的意愿。任务与玩家能力的适当差距是玩家体验能力的关键。成就感的体验往往伴随着紧张的心理。一个好的游戏总是让玩家处于失败的危险中,但又不让他失败。

4.游戏是经常性的活动。

游戏规则是关于游戏中的动作顺序和语言的规则,以及游戏中允许和禁止的各种行为。根据规则的性质,游戏规则可以分为显性规则和隐性规则。显性规则是游戏的外在规则,主要是关于游戏方法的规则。通常会建立明确的规则。游戏过程中,显性规则的建立或修改,必须得到所有参与者的理解和同意,游戏才能正常进行。

游戏的隐性规则和显性规则具有同样的制约和约束功能。

规则是社会的产物。规则游戏是游戏的高级形式,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化基础上。婴儿最初的感官运动游戏主要是通过重复简单的动作或运动来获得快感。这种初选游戏是没有规则的。儿童游戏的规则水平是随着其认知能力的发展而逐渐具备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对常规游戏的兴趣会逐渐增加,并稳定在较高水平。规则游戏也将从此伴随人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