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高楼层的老人死了以后,你是支持儿女背下来,还是支持坐电梯?

这个问题问的很奇怪,电梯是干什么用的?方便.快捷,节省体力,节省时间是电梯的特点和优势。

说白了;电梯就是方便日常生活用的,就是接送病号.送终用的。谁人也不敢保证,能躲得过生老病死这个自然法则。

那些指责把逝者从电梯运出来的人,别装的那么不食人间烟火。轮到自己的时候,估计他也不愿意从几十层步梯往下抬。

尊重生命,尊重逝者,就是尊重自己。当遇到逝去的生命,被家人送下电梯的时候,请让他们先行,以示对生命的敬畏!

看过有些高层楼业主,以各种理由拒绝楼内故去人使用电梯下楼,这是极端自私不道德行为,假如父亲70岁,他40岁,儿子10岁,住33层楼,特殊原因早年先逝,家里只有一老一小,难道就得像托死狗一样,顺着楼梯把尸体托下33层吗?托到楼下头骨还能剩吗?电梯本是方便业主岀行,本楼门有权合理随意使用电梯,特故去人用电梯运到楼下合情合理,那么运送过死人电梯害怕不敢坐,可以走步梯台阶出行,只考虑个人得失的人,缺乏道德修养。

我当然是支持坐电梯了。

那些反对做电梯的,说三道四的邻居和业主,将心比心,谁家没有老人,谁家没有个白事,做人不要总是用双标,自己的事情都可以,一旦是别人做同样的事,就一大堆不道德,不厚道,让人看不懂。

住宅电梯是公用通道,人病了死了都有绝对的权力由电梯上下。谁要敢无理阻挡,这是趁人之危的刁难,很容易导致大的矛盾冲突,或者被击倒打残。所以不让死者由电梯下来是不可能的,是不人道不理智的。

看了你的问题,我想起了五年前发生的一件事儿。那天是周二,刚上班不久,系里的小刘老师打来电话,声音急促而且带着哭腔:“主任啊,我爸早上突发心梗在家里去世了,现在几个朋友帮着往下抬呢。我家住在16楼,单元的邻居们堵着电梯,说啥也不让我们坐,可咋办啊?”

我当时就火了:“别急,我马上带人去!”挂断电话,我立即召集几个年轻老师开着车就飞快地赶了过去。好在刘老师家距离学校不远,我们一行人十多分钟就到了。

好家伙,刘老师家门开着,电梯门前站着三十多个人,小刘见到我就像见到了救星一样。我强压住火气,简单问了下情况后,开始做工作了,记不太清都说了那些话,大致是下面几层意思吧:

刚才大家不让坐电梯的理由我听明白了,不就是说电梯运了死人不吉利,胆小的人以后也不敢坐电梯了吗?这是啥奇葩理由?照你们的说法,电梯运了死人不吉利,那我就好奇了:

——医院电梯几乎天天运死人,你咋还坐呢?

——你家的楼房保不齐原来那个地方就有坟茔,你买房之前考察了吗?为啥还住呢?

——今天是小刘老师家的老人去世了,如果你家住在十几层楼,万一有一天老人也有个意外,你能保证不坐电梯吗?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你们冷漠到了这种地步,何止是让人心寒,简直是丧心病狂!

——我今天再问你们一句话,到底让不让去世老人坐电梯?如果还是坚持你们的观点,我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个是谁不同意谁帮着从十六楼抬下去,一个是等着警察来主持公道。

也怪了,当我慷慨激昂说这些话的时候,一开始还有人插话,反驳,到了最后人群里竟然鸦雀无声!

后来大家默默地把道让开,我和同事们一起把刘老师的父亲抬进了电梯……

总以为这是个特例,没想到最近媒体又出现几起类似的报道,让我格外震惊的是那些人不知道是哪来的底气,把不是当理说还理直气壮。我就纳了闷了,生活都小康了,文化程度也提高了,个别人的脑袋怎么还停留在上个世纪,不,是上上个世纪,还这么迷信而不自知!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相信不讲理的人总是极少数,如果真的有人固执己见,就是不让住高层的去世老人用电梯,建议这样的人别在这儿浪费唾沫星子啦,赶紧去看看医生吧!

对题主的问题 住高层的老人去世后,你是支持儿女背下来,还是支持坐电梯?

我的观点是一贯的:必须坐电梯!如有不服,请给我一个能说服你自己的理由。

坐电梯是业主的权利 而且不违法 也没有侵犯第三人的利益 不让走电梯是没有依据的 这是法规层面 逝者为大 黄泉路上无老少 死者可能是耄耋老人 也可能是青春年少 甚至很多都没有后人甚至配偶 没有人管身后事的话 不让走电梯是缺失人文关怀的冷酷做法 一定会受到谴责 这是人文道德层面

住高楼层的老人死了以后,我是支持儿女坐电梯,不会支持儿女背下来。

为什么这样说呢?

比如住三十层高楼,老人过世了,有电梯不坐,反而背着老人走楼梯,神经不正常的人才这么傻!你以为背一个空麻袋呀,老人虽不太重,也会让你气喘如牛。下楼梯,要控制好速度,不然也会摔倒。坐电梯就轻松多了,不费吹灰之力,只是有轻重缓急,人站多就会速度慢,人站少就会速度快。如果以电梯与走楼梯比较,电梯比走楼梯快多了。

住在同一幢楼的某一些邻居信鬼神之说,认为老人过世让其坐电梯会有灵魂出窍,每到傍晚阴魂就在电梯飘散,增加了恐怖气氛。邻居不让这家人带老人乘电梯,逼迫这家人背老人走楼梯。面对这种邻居的干扰,只能报警,把闹事的邻居拘留,这家人才顺利办完白事。

支持坐电梯 。这跟坐 汽车 一样的道理 。但是要避免高峰期 ,电梯最好能直接到位。电梯口要有人把好关 ,做好消毒 。

高层老人过世,上下搂不是取决那个支持,而是依其他们实际情况自作决定,人死为大谁敢反对。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反责任。”

b:加装电梯条例规定:“***同出资的业主应为增设电梯的建设主体,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鉴定《法律文书》,为日后可能出现人员伤亡房屋损毁,依据依法追究当事人经济刑事责任。

避免出现事故后,你推我谢他逃避,无人承担经济刑事责任。

二:依法新建外挂电梯

依据

①:民法典(物权篇)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②:民法典(物权篇)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③:民法典物权第295条:“[禁止进行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的活动]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道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实行如下行为的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

本业主物权是经国土规划住建房管等局政府有关部门,按当时年代建筑国标,依法审核批准规划建设的合法步梯楼房产,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授发的房产土地使用证,属合法个人房产

业主依法监督实施新建外挂电梯。

三:依法行使少数服众多数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①:第四条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②: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③:第六条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宪法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都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⑤:民法典(物权篇)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依法行使少数服众多数权。

依法行使一票否决权。

附解:新建外挂电梯真伪票

1:楼房本是上面业主多下面业主少。

2:上面多数业主并非本意同意新建电梯,而是为了自已房产升值和被道德绑架才同意。

3:低层和高层业主反对新建电梯,既是保护全体业主房屋和人生安全,又是保护自已合法权益,还是避免给自已增加经济负担和经济刑事责任。

四:危楼禁止加建外挂电梯

本幢楼是有关政府部门,按当时年代建筑国标,授权开发商或建设方施工建设的房产

①:墙体墙柱无钢筋框架灌注水泥混合土,是采用人工砖混砌建的墙柱墙体,承重性有限

②:四方上下无圈梁固定,是采用四方砖混墙体墙柱达靠支撑楼层楼板,牢固性稳定性有限

③:楼面楼层无钢丝钢筋线绞,灌注水泥混泥土实心层面层板,是采用冷拉丝空心预制板作楼层楼板,连接性抗力性抗压性抗震性有限

④:楼层楼板边缘无钢筋线绞满达四方墙体墙柱,是采用24火砖墙作墙体墙柱,在总面积20公分的1/2承重承靠,伸入深度达靠不足10公分,安全稳定性有限。

⑤:地基基建深度广度,是按当时国标计划施工承建,防震防水防外力作用和承重有限。

⑥:建材是按当时国标和当时水平购买施工建设,使用期有限

⑦:建筑配料施工是按当时国标,人工调配施工建设,均匀沾接结构性有限。

⑧:管道管线是按当时建材水平和国标,规划设计购买布设埋设安装施工,使用寿命有限

⑨:房屋房龄

此楼房龄已达到20 50年左右,已步入使用中期或后期,楼上楼身楼下已出裂缝撕裂,残缺毁损倾斜移位,管道管线巳破损老化,楼房地基下沉,已脆弱步入危房,无法承受加建外挂电梯,对房屋破坏结构增加负重和外力拉扯作用。

由此,禁止在危房上加建外挂电梯。

五:符合条件老楼,可加建外挂电梯

1:地基

地基土质成份强度经过科学检测,依其实况设计地基深度广度,地基防震防沉防水防外力作用及承重限度达标的安全地基。

2:墙体墙柱

采用钢筋框架实心,楼层线绞灌注水泥实心搂板,结构防震防压防台风防外作用力强的建筑。

3:依法赔付

依据我国实况,新建外挂电梯后。

①:高层房产巨额增值,低层房产巨额贬值,双方***同聘请当地评估机构,评定出增贬值额,依法由增值房产方,一次性赔付贬值房产方,实现公平公正原则。

②:新建电梯对低层业主产生遮光通风隐私糙音影响,将由高层向低层协商,以每年一次性赔付。

4:依法负责

电梯初装使用拆除和所涉及费用及所造成的经济刑事责任,由主使同意安装电梯使用方全权负责。

反对和不使用方,依法不负任何经济刑事责任。

5:依法投票并实施

当上述达成后,依法投票和实施安装电梯计划,在动工前必须完成上述各行行文和赔付,才能动工新建外挂电梯。

我们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 社会 ,我们都会变老,我们不少人生活在高层,在我们的国家,不是所有的老人都有儿女!在未来,没有儿女的0老人也会越来越多,难道他们不死吗?成为老妖精!

不让高层的老人在去世之后乘坐电梯,我就不相信他们家没有老人,像这样子的事情,只要做好相应的清洁消毒和清场工作,避免楼下住着的人与尸体面碰面,我觉得这就没什么问题!

要说老人去世之后乘坐电梯,在我们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老人猝死在电梯,也有可能不是老人,是中年人,甚至是青壮年!然后我们在电梯就不能用了?

我们现在有14亿多人,进入50岁的人越来越多,死亡率大于出生率!我们应该坦然的面对死亡,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接受关于生命的教育!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我们自己的尊重!

我们恐惧死亡,或者害怕尸体,这些都无法避免!我们的未来,需要明白的是: 死亡只是一个过程,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一个过程!或许我们会开启一段新的历程,或许我们永远消失 !这样对于去世的老人乘坐电梯,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能坦然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