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络利大于弊”的论调!越多越好!
我自己也是网游玩家或者支持者,所以我觉得网游利大于弊。
第一,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网游不能没有巨大的信用,这将直接体现在网游运营公司的财务盈利比例上。
其次,网络游戏告诉人们,网络生活和内容不仅仅局限于聊天、交友、查看资料。除了这些,人们还可以玩游戏和放松。
第三,网络游戏和其他游戏一样,也能给参与者一种竞争和上进的心态,这种心态主要是在原有的非网络电脑游戏中超越自己。有了网络的连接,他们可以在专家的森林中展现自己。
第四,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网络游戏或者我们正在讨论的网络游戏都是合法游戏。
第五,人们似乎对网络游戏有一些误解。这些误区主要是指人们对游戏本身的迷恋,影响了人们的工作、生活甚至健康。然而,人们对游戏的迷恋并不仅限于网络游戏。除了网游,相信大家对其他游戏也同样痴迷。这就好比棋迷痴迷象棋,票友痴迷精彩大戏。同样,也不是所有的网络游戏都是有害的。其实大部分游戏本身是无害的。如果是有害的,国家早就明令禁止了。
除了以上,我们还要面对人和游戏的关系。
游戏的诞生是出于人们对游戏市场的需求。这个时候游戏本身就是一个产品,就像人需要的任何产品一样,有诞生和存在的价值。同样,不是所有的产品都适合所有人,游戏本身也是如此。当某样东西不适合你的时候,不代表它不适合别人。人的喜好是多种多样的,难道不应该喜欢自己喜欢的合法商品吗?我不这么认为。所以网游的诞生和存在都是基于市场或者人类的需求,也就是说网游本身并没有错。
关于价值,可以肯定的说,网游产生的直接价值并不比其他游戏低。这从上海盛大公司老板陈天桥几乎一夜之间身价上亿就可以看出来。那么,从这些网游的粉丝和支持者身上,我们自然可以看出,网游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这些也是价值的体现。
关于网络游戏的定义。网络游戏到底是什么?网游的定义是可以在网络上玩的游戏。比如桌游。现实世界也有棋牌游戏,网络游戏也有。规则和玩法完全一样。是不是可以说现实世界里玩的棋牌游戏是好游戏,网络里玩的就不是了?还是现实中玩棋牌游戏利大于弊,而网络中玩棋牌游戏利大于弊?这个解释真的说不通吧?类似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
更多的人会把目光放在未成年人身上,认为这也是网络游戏弊端的最大体现。我认为这种武断的结论是不恰当的。未成年人确实是受法律保护的,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来限制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同样的逻辑,人们组织这些未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玩一些法律游戏吗?比如象棋和其他智力游戏。所以人们只是误解了法律是为了保护这些未成年人免受非法网络游戏的侵害,而不是为了阻止这些未成年人参与合法的网络游戏。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自控能力差的人,在参与网络游戏时,可能会影响工作、生活和健康。但是,这些问题是人的问题,不是游戏的问题。如果人们一定要把这些问题归咎于游戏,是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如果大家都这样,那为什么还有人玩网游?同理,这些自控力差的人在玩非网游的时候是不是也能控制的很好?如果不是,怎么解释?一个棋手在下真棋的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参与赌博,是否因此被认为是棋的错?如果是,那么国家就应该明令禁止人们参与象棋等游戏。
另外,我再举个小例子,尤其是网游里的棋牌。玩牌一次后,网络会自动洗牌,自动发牌,真的很方便。
玩真正的棋牌,往往会出现缺友的情况,这种事情在网络中是不会发生的。
最后总结一下:合法的网络游戏是应人们对游戏本身的需求而诞生的。游戏的诞生和人们的参与之后,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价值。同时,人们参与网络游戏后,既满足了自身的休闲娱乐需求,又满足了竞争和心理上的荣誉感,也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我实在想不出网游弊大于利的任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