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牌游戏充值银行卡是否涉嫌诈骗?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行为人已将骗取的财产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移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4)对方取得的诈骗财物源于非法债务或违法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实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重处罚:
(一)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发布虚假信息的,诈骗不特定多数人;
(二)骗取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救灾募捐为名进行诈骗的;
(四)骗取残疾人、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属于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