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旅馆怎么开
开家庭旅馆需准备的如下:
1、准备材料,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到宾馆所属的工商所报审宾馆的名称,正常情况下,一天就能拿到该项审批结果;
2、办理消防证件,消防大队对旅馆的审批主要包括前期的建筑审核和装修完毕的验收,最初的10个工作日内,经营者需要准备好旅馆的设计图纸,配合消防大队完成建筑审核,如果产品生产商能出示符合国家防火性能标准的合格证书,材料就可以直接用于装修;
3、办理治安证件,消防部门通过对防火措施的验收后,会给出消防意见书,这是公安局治安大队发放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除此之外,旅馆门窗、出口等防盗设施都要按照要求跟进,在前期准备过程中,一定要和当地派出所联系,派出所会要求业主的电脑和派出所联网;
4、办理卫生许可证,备齐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名单、内部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后,办好健康证、旅馆的总平面图和工艺流程设计平面图、卫生设施和场所检测上述材料,就能通过初审领取申请书,然后,卫生监督所会到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签发卫生许可证;
5、环保审核领取工商营业许可证,要到环保分局办理登记手续,环保部门根据登记的内容进行实地审核,通过现场审核后,环保部门会出示一个同意开设的文本,消防、卫生和环保三个部门的审批工作完成后,就可以去领取工商营业许可证了。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