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下一个受害者发出死亡通知的游戏规则

规则1:游戏有14人参与。

规则二:游戏结束前,参与者不能离开游戏场所。

规则三:参与者会被分成“连环杀手”和“公民”两大阵营,只有这个人知道他的身份。“连环杀手里有三个人。

规则四:为了保证游戏的正常进行,参与者将佩戴腕轮装置。

规则五:每轮由1小时的自由活动和8分钟的命名环节组成。

规则六:在命名环节,参与者要说出一个想杀人的参与者。

规则7:在这一轮结束时,被“连环杀手”点名的得票最多的人死亡。

规则8:在这一轮结束时,获得最多票数的“公民”命名的人死亡。

规则九:当所有连环杀人犯都死了,公民就赢了,当公民人数小于或等于连环杀人犯人数时,连环杀人犯就赢了。

规则10:“公民”阵营“特别职务”警察”可以使被点名的对象在本回合中不死亡。只有一个人充当“警察”。

规则11:《公民》阵营“侦探”的特殊角色,可以查出其中一个被别人点名的人物是否是“连环杀人犯”。只有一个人充当侦探。

第12条:第8条的票数中不包括“警官”和“侦探”的名字。

规则13:“侦探”只能说出本回合中被别人点名的人的名字。

规则14:如果“连环杀手”阵营的名字相同,则具有优先权的“连环杀手”的名字生效。在每一轮中,根据法律,优先权在“连环杀手”之间转移。

规则15:当公民阵营中“被点名”的人票数相同时,所有并列第一的参与者都将死亡。

规则16:如果参与者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投票,将因违反规则而立即被击败。

规则17:同时,所有幸存的失败者都会立即死亡。

规则18:参与者可以在不违反规则1~17中的规则的情况下,自由采取任何行动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