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吧需要什么条件?
申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组织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4.有固定的网络地址、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设备和附属设备。场所最小营业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单台电脑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并取得职业资格的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中学、小学校园直线距离200米以内的非商业建筑(包括住宅楼、私人出租屋等)。),房屋夹层和违章建筑,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符合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总量和布局要求。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数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2.申请人取得文化行政部门认可的批准文件后,应当向当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申请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明;
3.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公安机关消防安全检查意见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明后,向当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并填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5.申请人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县(市、区)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参考资料:
网吧-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