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伪造者如何看待?

专业伪造者最害怕的是报道和揭露。

所谓职业造假,是指购买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知假买假”获取3倍甚至10倍惩罚性赔偿的行为。中国专业防伪的历史不长。它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然而,公***当局对它的态度已经重复了几次。

企业要求限制专业造假,这是众所周知的:由于专业造假趋于商业化和集团化,有组织的专业造假者往往反复瞄准同一企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一些假货以“假货”的名义出现。例如,化学试剂被用来抹去货物的生产日期,或者货物被藏在货架的深处,然后当货物过期时,它们被拿出来索赔。企业无法阻止它们。

还有伪造者不关心产品质量,挑出大中型企业的商品标识等缺陷,然后和企业谈条件,威胁要“敲诈”,影响企业的经营,使企业感到更加头疼。

政府部门要求限制职业造假,因为他们认为职业造假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增加了行政和司法部门的运营成本。

例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工作指导司司长张道阳(音)曾表示,“工商部门每天都有大量的行政审查,上诉可能只有200元,但如果政府派人去应诉,可能要承担200元以上的费用。”

一些司法人士表示,在专业造假获得惩罚性赔偿后,对假货的索赔数量迅速增加(有些地方占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90%)。其中约80%的案例与商品标识缺陷有关,很少有人真正关注商品质量。

简而言之,在公***权力部门看来,专业造假者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作用是有限的,浪费了大量的行政和司法资源,这违反了诚信原则,应该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