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条禁令
法律解析:十二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从事探亲、送礼、宴请、旅游、送土特产、发整包烟、公车私用、交费等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三、严禁浪费金钱、排场、铺张浪费。四、严禁早出晚归,中餐饮酒,晚餐饮酒,禁止高消费,饮用高档酒。五、严禁索取和接受服务对象的财物和宴请。六、禁止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打麻将、出入娱乐场所。七、严禁无故旷工、休班。八、严禁推诿矛盾,大事坚决不离镇,大事坚决不离村,小事坚决不离组。九、严禁组织、参与煽动、纵容群众违法信访,或对群众信访发现不及时,放任不管,处理不当。十、严禁无故缺席会议,单位负责人不能代为出席会议。11.严禁办理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事件,拒绝办理、拒不办理、超期办结。禁止在工作中刁难或粗暴对待客户。十二、镇村干部必须务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服、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和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