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八旗的由来是什么?

八旗,又称八旗制度,是清代旗人(后演变为满族)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也是清朝的根本制度。八旗制度由努尔哈赤于明朝万历四十三年(1615)正式确立。1601刚建的时候,只有黑旗、白旗、红旗三种旗。1615年,三旗解析因“服利广”而定为八旗:原红旗分为黄旗和黄旗两旗;原来的白旗分为白、白、蓝三旗;原来的黑旗分为红、红、蓝三面旗。统称八旗,统率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清朝时,八旗旗面镶嵌黄色,其次是黄旗和白旗为上三旗。

系统简介

八旗是清代中国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由清朝开国皇帝努尔哈赤正式创建。起初,只有三面旗帜:黑旗、白旗和红旗。1614年,四旗因“为广大之利”而改为黄白红蓝,并增加黄白红蓝四旗,合称八旗,统领满蒙汉军。

组织形式

满族的女真人祖先以狩猎为职业。每年狩猎季节,以氏族或村庄为单位,由一位有声望的人担任首领。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被称为耕牛记录。一般的领袖叫做鲁牛额真理(鲁牛的意思是大箭头;尔真,又名尔真,意为主要)。规定每三百人要有鲁牛一人,鲁牛一人,鲁牛五人,甲拉(队)一人,甲拉(领队)一人,五甲拉一人,谷山一人,谷山(司令、旗主)一人,副将一人,称为左右麦勒(副司令)。

满族八旗

正黄旗:爱新觉罗希(满族皇帝的姓氏)、明安、祖加、万柳哈(康熙皇帝的姓氏)、通齐、土家、戈尔吉、甫西里、莫加、伊人、窝合、杜克达、赫孜、白家、弘毅、富斯勒等

黄旗:何仪、董家、托尔加、师哲、蔡佳、布达拉、尹家、青格里、阿拉、木雅、奥罗切。

正白旗:赫赛日哈拉、图们、穆卡、穆尔齐、博尔周、阿鲁、敖加、奇克腾、旺达、朱亚拉、木易、图尔塔拉、罗查、马尔丹、贾佳。

白旗:乌尔汉、乌灵阿、凯尔德、乌涅、郭尔本、唐达、尼格勒、昂尼里、祖尔克、通加拉、穆德、博和罗什、蒋佳、唐尼。

正蓝旗:安达拉、海拉苏、费加、阿塔木、舒克都里、沃切勒、多星、博都里、赫孜拉、雅加、卡尔库、芒果、飘加、瓦尔卡。

蓝旗:图克敦、卓克加、冲果鲁、慕岩、索车力、四强、申木里、杭嘉、阿来、伊尔木、司马拉、呼尔台、梁家、申加、贾凡。

正红旗:乌苏占、格格、多洛、叶库利、扎哈马、莫尔黎姿、伊赫勒吉什、舒尔都、旭查、风太、宗加、瓦尔加、纳迪。

红旗:扎苏里、乞丐、赛音萨尔图、塞伦格吉、尼马哈、安佳、洛约、额济利、温郭特、苏克察、扎木钦、杜瓦尔加、普加。

二十四面旗帜

皇太极继位后,在满清八旗的基础上创制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其编制与满清八旗相同。满蒙汉八旗和二十四旗构成了清代八旗制度的整体。清朝入关后,八旗军队分为禁游八旗和驻防八旗。

八旗分类

正黄旗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因色纯黄而得名。黄旗、镶黄旗、白旗列为上三旗,上三旗列。

里面没有国王,都是皇帝的。士兵是皇帝的嫡系士兵,皇室成员也是从三旗挑选的。到清朝末年,是八旗满洲人口最多的一个,专职助理员92人,半职助理员2人,士兵约3万人,男女老少总人口约654.38+0.5万人。

边界黄色旗帜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因旗面黄边红边而得名。黄旗是三大旗帜之一。旗里没有国王,士兵都是皇帝自己的兵。锦衣卫的成员也是从前三面旗中挑选出来的。清末规模为84名专职助理员和2名半职助理员,士兵约2.6万人,总人口65438+男女老少0.3万人。许多清朝皇室成员都装饰着黄旗。比如乾隆皇帝的孝皇后和,嘉庆皇帝的孝皇后和芮,还有很多朝廷的高官都是黄旗人。历史上“幕后听政”的慈禧太后,身披蓝旗,后扛成黄旗。

正白旗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朝万历二十九年(1601)。努尔哈赤初建,以正白旗命名。正白旗是八旗中的前三旗之一。顺治以前,上三旗没有白旗,是蓝旗。顺治初,多尔衮将白旗带入上三旗,将蓝旗降入下五旗。多尔衮死后,顺治将正白旗纳入三旗,在清朝成为风俗。正白旗是皇帝亲统的旗帜之一。旗内无王,兵为皇帝亲兵,皇族成员从中选拔。清朝末年,共有专职统帅86人(基本户口和军事编制单位,100-300人为一单位),士兵约2.6万人,男女老少总人口约654.38+03万人。《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和清朝末代皇后婉容(达斡尔族)都是正白旗人。

香百奇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因旗面为白色,镶嵌红色而得名。白旗是下五旗之一,不是皇帝统一的,是诸王、贝勒、贝子统一的。清末规模为84个全领兵,总人口约65438+。

正红旗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因颜色纯红色而得名。真正的红旗是吴瑕旗,它被国王、贝勒和贝子瓜分了。到清朝末年,是八旗中人口最少的旗,规模为74名专职都督,2.3万名士兵,总人口约11.5万男女老少。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原调到正红旗;清乾隆年间的贪官小沈阳也是一名红旗人。

向红旗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因旗面为白底红旗而得名。白底红旗是下五旗之一,被君王、贝勒、贝子瓜分。清末规模达到86整辅领。士兵2.6万人,男女老少总人口约654.38+0.3万。清朝光绪皇帝最喜欢的公主就是一个红旗不倒的人。

正蓝旗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因其颜色纯蓝而得名。顺治以前正蓝旗与黄征旗、黄翔旗并列为上三旗。顺治初,被多尔衮降为下五旗,不再由皇帝统一,而是由诸王、贝勒、贝子统一。到清朝末年,规模达到了83个全统领领和11个半统领领,士兵26000人,男女老少总人口1300人。

香兰淇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因旗面蓝中带红而得名。蓝旗是接下来的五旗,由王氏、贝勒、贝子瓜分。清末规模达到87名专职助理员和1名半职助理员,士兵2.7万人,男女老少总人口13.5万人。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后先生是一个举着蓝旗的人,正直善良的慈安太后(又名董太后)也是一个举着蓝旗的人。历史上以“听政”臭名昭著的慈禧太后,身披蓝旗,后扛成黄旗。

(清代满族的)旗制

阶级制度

满族人建立的大清帝国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奇迹。一个只有几十万人口的民族,征服并牢牢统治了近亿人口的汉族地区和蒙古、西藏、新疆的广大地区。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数字并不奇怪。事实上,如果把中华帝国任何时代的官僚贵族总人口加在一起,几乎都是一样的比例。换句话说,满人基本构成了帝国新的上层金字塔结构,一个小民族就能做到这一点,秘诀就在于被称为“八旗制度”的满人组织。

八旗制度是清朝皇帝努尔哈赤创立的一种农战结合的社会组织形式。它是军政一体化的最高级别单位。它也被称为“八旗”,因为它是由八种颜色的军旗区分的:黄色,黄色,白色,红色,蓝色,白色,红色和蓝色。后来被满族征服的蒙古、汉族,编为蒙古八旗、汉族八旗,连同满族八旗、二十四旗,但核心是满族八旗。

八旗的上层建筑可以概括为“以血缘联结地缘,以族权支撑政权。”和西周很像。而孤山系列与卡拉、卡拉系列与鲁牛的组织规则是标准的金字塔结构。其实类似的结构在整个法制史上不止一次出现过,比如鲜卑族的政府和士兵组织,女真族的激烈斗争,成吉思汗的十万八千户。几乎所有的新兴国家在征服中国之前都是以这种方式组织起来的。因此,在十七世纪,满族人的社会发展水平已经达到了西周的水平。

满族社会的奴隶现象也很明显。努尔哈赤征服了女真的各部,所有的满族也可以算是他的家奴。在满人看来,“奴”有“亲近”和“自己人”的意思,所以满人贵族在皇帝面前自称“奴”,这甚至是一种特权,以区别于称呼他们为“大臣”的中国官员。而满族和汉族平民一般被称为沈竹和伊尔根,在满语中分别是“中国人”和“人”的意思,除了编户的义务之外,他们对国家的人身依附性仍然很弱。完全属于主人的奴隶叫“包衣”,满语是“家”的意思。

经济制度

在早期的满族,土地被理解为像河流、森林、空气和阳光一样的公共物品。金朝建立后,“地公”观念的影响依然存在。努尔哈赤结合八旗制度,按人头在八旗人之间平分土地。天命第六年(1621),他颁布了一个“号令土地的计划”,在这个计划中,他把征服的辽东土地平分,除了保留一部分公地“供驻扎在此的兵马之用”,让每一个男丁种五天粮,种一天棉。任何君主的均田制措施都有一个潜台词,就是授予土地的农民承担供养君主的义务。人头税制度总是伴随着均田制出现的,如北魏、隋唐,以及一千多年后的满洲大金国。均田制后,“三人耕种公地一日,二十人之内,一人为兵,这二十分钟之内,一人当役。”

大金王国扩张太快,征服获得了大量的人口和财富,但自身的农业生产并不重要。再加上出关后很快融入了土地相当程度私有化的汉族社会,所以满洲早期的“均田制”往往被忽视。实际上是八旗征服关的物质基础。某种意义上,入关后的“圈地令”也是“国有均分”土地制度的延续。

婚姻制度

八旗宗室的王子和军官的婚丧嫁娶都有规矩。清朝初期禁止满汉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才解禁。事实上,人们已经结婚了。

满族出关前的法律和辽夏金元时期一样原始简单。法律基本都是军法刑法,财产法合同法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有人愿意把“八旗制度”称为行政法,但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种社会组织方式。虽然八旗制度的上层规则勉强可以称之为“官制”,但这只是八旗制度的一个方面。入关前的刑法基本上是对部落人狩猎习惯和军纪发展的总结。满清社会的文化水平十分落后,连成吉思汗大札萨的国家法典都没有孕育出来,其罪名零散而无组织,主要包括侵犯八旗贵族和可汗(皇帝)、逃跑谋反、杀人盗窃、通奸甚至迷信杀人。

惩罚犯罪的方法也是野蛮落后的典型。死刑包括斩首、烧死、烙印、肢解和溺死。专员时期满清一直处于扩张战争中,劳动力非常匮乏。因此,没有自由刑和迁移等苦役刑。一些贵族受到“被拘禁在空房子里”的惩罚,而大多数社会成员广泛使用方便的体罚和痛苦的惩罚,如鞭笞、“扇耳光”、“刺穿耳朵和鼻子”、“射箭”等,以及挨饿。此外,轻罪过失还采用了用黄金赎人的方法,一切仿佛回到了汉族祖先的商周时代。

军事系统

八旗初建时,兵民合一,全民皆兵。所有满洲成员都在八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生产等多种职能。入关前,八旗士兵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争时霍戈应征入伍,军械、粮草都是自己提供。入关后,建立了八旗常兵制和兵饷制,八旗兵成为职业兵。清朝定都北京后,八旗兵大部分驻扎在北京附近,而守卫首都的八旗则是按职位驻扎,称为驻京八旗,俗称京旗,实际上是一支皇军。另一部分旗兵驻扎在全国各地的重要城市和军事要地,称为八旗守备。八旗有完整的体系。如崇德元年(1636),任命诸侯、郡王、贝勒、贝子、甄国公、符国公、甄国公、符国公、冯国公。八旗是按照旗的颜色登记的。八旗设立宗室学校和官学教育子女。

刑法体系

清朝虽然没有公开搞类似元朝“四等”的民族歧视法,但也只是为了表面的公平,以免引起汉人的反抗。事实上,旗手在法律上享有某些特权。当然,大清律几乎完全沿袭了前代,但在其实施中,必须加上“八旗制度下”的五字属性。每当旗手犯罪,定罪量刑都与汉人不同。

首先是旗手执行力的差异。《大清法名例》规定“凡旗手犯罪,处以数鞭之刑。填军而留,免送而送,枷号而别。”具体的枷折规则相当轻,比如充军,仅次于死刑,枷折70 ~ 90天,甚至犯死罪的人都可以用枷(不是真正犯死罪的人)。清朝沿明并无官职,但类似的“灭旗”原则,即将旗手降为汉人,是对旗手的独特惩罚。其次是司法方面,旗手案件由特定机关审理。京城的旗人由步军和衙门审理,贵族由宗仁院审理,民事案件由现在的户部审判室审理。地方官员可以审理当地涉及该旗的案件,但无权做出判决。他们只能提出自己的意见,提交给相应的满族司法机关——议事厅。议事厅是类似“军地联络处”的机构,负责协调八旗驻军和地方关系,官员也由旗长担任。旗人的刑罚执行也与汉人不同。做决定的可以减为砍头候狱,脸上纹身而不是刺胳膊,监禁有专门的监狱。

特权法实施的结果,自然是旗手“认为地方官处理不了,但又固步自封,地方官难以约束,所以惹事也是常事。”虽然与蒙元时期相比,满族人的民族特权相对克制。特别是到了后期,征服者和被统治者的角色被大大削弱,满汉民族不可避免地融合,这些特权法逐渐消失,但民族特权法却一直存在于整个清朝。

对于皇帝来说,旗手是维系皇权的支柱,他们永远固定在皇权支柱的位置上。虽然有各种法律上的优待,但条件是满族必须保持粗犷的骑射习俗。法律对横幅还有其他特殊限制。比如满汉不通婚,旗人不准从事农业、工业、商业,只能“习武”。当然,他们只能看皇帝指定的书。为了保持旗手的乘车习惯,专门规定旗手不准坐轿子,甚至还专门上书韩王不要像明朝使臣那样准备轿子迎接满人。每年在承德避暑山庄举行的“木兰围场”中,满蒙文武官员都要进行射箭比赛,不合格者将被罚款并革职。皇帝还专门立法,鼓励旗人学习满语和满语。但这些措施的实施并没有改变满清汉化的趋势和八旗军队的腐败。

历史功能

从八旗制度正式建立到辛亥革命后清朝崩溃191,* * *存在了296年。是清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为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和巩固、边疆的防御和防止外来侵略做出了巨大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历史的演变,八旗制度落后的一面日益明显,严重束缚了满族人的发展,在战役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八旗制度与清朝的命运紧密相连,经历了由盛到衰、由衰到亡的整个历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