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的内容简介
黑龙江省位于东经12°11′-135°05′,北纬43°25′-53°33′,是我国最东北部。北部、东部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界,与俄罗斯相望;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毗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面积为46万多平方公里。地形复杂,西北部有大兴安岭山地,北部有小兴安岭山地,东南部有张广才岭、老爷岭、太平岭和完达山等山地,西南有嫩江,松花江南北斜贯穿本省,形成东北部三江平原、西南部松嫩平原。东南还有兴凯湖。丘陵山地海拔在300-1780米左右,约占全省总面积的70%,平原海拔在50-250米左右,约占全省面积的30%。山地和平原的分布,构成了本省西北部、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部、西南部低的地势。
黑龙江省现辖13个地级行政单位,市下辖19个县级市、47个县、64个区、464个镇、480个乡、9157个村。
人口情况:至2001年底,全省总人口3811万人,拥有少数民族51 个,人口达199.9万人,人口密度83.9人/平方公里, 平均预期寿命70.2 岁。
黑龙江省是我国最东北的省份。早在距今三至四万年的旧石器时期,此地就有人类活动。先秦时期,这里分布着肃慎、浍貊和东胡三大族系的先民。公元前2000多年,肃慎向帝舜献楉矢石砮。肃慎在汉代称挹娄,魏晋称勿吉,隋唐称靺鞨,金代称女真,清代始称满洲。黑龙江地区最早建立的地方政权是战国后期的夫余国。唐代设室韦都督府、黑水都督府和渤海都督府。契丹灭渤海后,一度建东丹国。金代建都于会宁府(今黑龙江省阿城市白城)。迁都燕京(含北京)后,在黑龙江地区元代为辽阳行省所属开元路、水达达路。明代在东北设奴儿干都指挥使司,辖384卫、24所。清初设宁古塔昂邦章京,后移吉林,改称吉林将军,并增设黑龙江将军,分别管辖黑龙江流域的广大地区。17世纪80年代,清政府取得雅克萨战役的胜利,打击了沙俄侵略气焰,签订《尼布楚条约》,确定了中俄东段国界。19世纪中叶,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中俄瑷珲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割去我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10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黑龙江省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设有黑龙江、嫩江、松江、合江、牡丹江五省,不久合为黑龙江、松江两省。1954年合并为黑龙江省,省会设在哈尔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