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代理记账:确认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的有效性。
我国《公司法》第71条第4款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规定如下:“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该条款明确了公司章程可以对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做出相应的限制和要求。司法实践中,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定的限制或特别约定是否有效?本文将简要分析以下案例。
一、案例索引:
标题:奇虎360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诉上海老叫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蒋等侵权纠纷案。
审判法院和案件编号:
一审: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13)二(商)子楚第996号
二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第330号,沪二中民四(商)终字。
二、案例介绍:
老友记公司于211年3月注册成立,胡_持有公司60%的股份,李持有公司40%的股份。同年6月,奇虎360公司、老友记公司为甲方,胡_与李为丙方签订投资协议,约定奇虎360公司。同时,老加吉公司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胡_持股37.2%,奇虎360持股38%,李持股24.8%。
日期为2011年6月3日的《老友记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须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方为有效,并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但对以下事项的表决仍需股东奇虎360公司委派董事的书面同意:(此处根据约定补充)。”
2013、12年8月2日,胡_分别向奇虎360公司和李发出《股权转让通知书》,但奇虎360公司和李均未向胡_作出书面回复。
同年9月27日,蒋与胡_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胡_将持有的老酒基公司37.2%的股权转让给蒋。协议签订后,姜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费,但老加吉公司未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据此,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老友记公司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奇虎360公司认为,《公司章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司的某些事项必须经其任命的董事书面同意才能通过,体现了投资协议中“一票否决”的意思,因此其股权转让协议须经奇虎360公司确认后才能生效。
一审法院支持姜的诉讼请求,奇虎360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裁判理由:
关于公司章程能否对股份转让设定限制,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份转让的限制。为了维护股东之间的关系和公司本身的稳定,公司章程可以对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做出相应的限制和要求,这是公司自治和人性化的重要体现,也是诚实信用原则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因此,各方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赋予奇虎360对包括股权转让在内的一些事项的否决权,是奇虎360认购新资本的重要条件。这种限制是各方为了各自的利益和需要而协商的结果,符合当时股东的真实意图,并不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应认为其符合股东意思自治的精神,其效力应予认可。
但是,姜在交易中尽到了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他与胡在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知发出后一个半月签订了竞得股权转让协议,并履行了付款义务。由于老友记公司章程中一票否决的内容不明确,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信息中也未体现,胡_无证据证明其在上述过程中已告知蒋奇虎360公司拥有一票否决权,也无证据证明蒋与胡_有恶意串通行为。为了维护商业交易的安全,应遵循商业外观主义原则,保护善意第三人和老友记公司股东的信赖利益。因此,对争议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予认可,对姜申请继续履行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予以支持。
四。法律分析
(1)公司章程的特点:
第一,合法性。合法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修改程序和效力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任何公司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无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时,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都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第二,自主性。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准则,不是国家制定的,而是公司自己依法制定的。它是公司股东意志一致表达的结果,是法律之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实施,没有国家的强制力。
(二)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的效力
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是股东协议的表述,规定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公司的章程。但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只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具有效力,而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协议体现了公司自治的法治精神,应予以维护和尊重,但协议不能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来形成的《公司章程》,并没有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做出特别规定,也没有明确提到奇虎360享有“一票否决权”。法院认定,公司章程并未确认投资协议中关于奇虎360对股东股权转让拥有“一票否决权”的约定没有错。
据此,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定限制时,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公司章程中的限制必须合法有效,不得违反《公司法》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二是公司章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具有一定的公示性和公信力,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但仍需根据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第三,限制性条款必须约定明确,表达清楚,保证内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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