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要分为穷人和富人?

古往今来的社会哲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把人当人看,所以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人。它认为人是一个非零和的游戏,人际间的合作和分工可以增进每个人的利益。所以当涉及到社会问题的时候,这种哲学的教导就是大家要加强合作,找到一个不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解决方案。通常它致力于改变系统和改进游戏规则。另一种社会哲学则极力将人分类,区别对待。它把人分为不同的阶级、阶层、群体、集团,认为这些群体之间只能进行零和博弈,各个群体的利益是对立的,一方得到的就是另一方或其他所有人失去的。所以,如果说有社会问题,那一定是一方破坏了内鬼,剥削了另一方。所以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很简单,简单的吓人:打倒这些家伙,用暴力来报复,改变双方的立场。这种社会哲学的信徒,往往用的是最庸俗的社会分类,大概有两种:一种是把身边的人和整个世界的人分成好人和坏人,当然他们是好人,而一旦某些人被归类为坏人,好人就可以对他们进行尽情的羞辱,甚至用义正言辞从肉体上无情地消灭他们。比如现在很多人认为贪官本身就是坏人,所以“不杀人不足以让他们生气。”另一种非常常见的社会分类是将人分为穷人和富人。在坚持这种分类的人看来,财富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属性,一个人拥有财富的多少决定了他的社会、道德、政治和精神属性。所以他们把人还原为一个经济动物,一个财富动物,他们的社会、政治、精神属性都不重要。他们坚信“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每个人的信条,虽然他们有时会装得很清高。这两种分类通常是交织在一起的,这让一些人理直气壮地做出一个笼统的道德判断:穷人都是好人,富人都是坏人。活跃在这一轮“讨毛”热潮中的人,大多相信这样的道德判断。虽然把人分为穷人和富人的人自己永远不可能是真正的穷人,但他们总是假装自己是穷人的代言人,这就是为什么。一旦他冒充穷人的代表,他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应该说,所有的宗教都对财富持怀疑态度。但是,这些宗教从不认为富人是坏人。相反,这些宗教之所以贬低财富,主要是为了突出信仰和精神生活对人生的决定性意义。如果富人用他们的财富从事这项事业,将会受到欢迎。但是,近代那些根深蒂固的唯物主义者的头脑要残酷得多。他们从不准备屈服。相反,穷人和富人势不两立:富人是坏人,必须消灭他们,为穷人恢复正义。他们是仇恨的煽动者,最终会转变成大家都仇恨大家,就像霍布斯想象的自然状态下的全面战争一样。这是按照某种标准把人分类,区别对待的必然结果。不同的人在社会上的地位确实不同。问题是如何看待这种差异,这取决于如何看待社会本身:社会是分工合作的互利体系,还是人人为敌的自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