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天津条件2022
落户政策最新条件:
1、引进人才落户,分为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
2、积分落户,申报指导分值为110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3、投靠落户,符合投靠落户条件的可通过该渠道落户。如夫妻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一、来津人才可选择以下落户地点:
(一)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
(二)所在单位集体户;
(三)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
(四)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
二、引进人才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落户手续:
(一)符合本办法第一条前四款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二)审核通过的,选择第二条前三款落户地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选择第二条第四款落户地的,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准迁手续。
三、 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国内外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一) 学历型人才
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二)资格型人才
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的;
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机驾驶执照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