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涉嫌犯罪被抓,刑事拘留后亲属应该怎么做?
家人涉嫌犯罪被抓!这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讲,都会不知所措。如果不能正确应对,可能会错失良机,也可能会多花冤枉钱。今天,“四哥有法说”针对比较常见的刑事案件,就给大家写几条建议,供大家参考,但愿朋友们永远别碰到这种情况。
一、如何初步了解案情:亲属得到家人被抓的信息大致分为三种情况,从家中被抓走、听别人告知、收到警方通知。这时,亲属最想知道是涉嫌犯了什么罪?严重不严重?亲属应该做些什么?
1、如果是从家中被抓走、听别人告知,亲属应当先搞清办案单位是哪里,具体办案人员是谁。亲属应当持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赶到办案单位表明身份关系,等待警方通报初步信息。涉案人员的第一次口供至关重要,刑讯逼供、疲劳突审、超期羁押等违法办案行为多发生在这个阶段。警方知道亲属在外等待,就不敢乱搞。这个阶段称为传唤、拘传,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小时。如果超出这个时间,亲属可以向警方索要刑事拘留通知书。这样做,看起来是催着警方刑事拘留,实则是变相监督警察办案、让犯罪嫌疑人得到休息不至少错乱。如果不能当场取保或者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关入看守所也是一种保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亲属接到刑事拘留通知书。警方通知家属,可以电话通知,也可以挂号信通知,他们多数采用后者。因为挂号信通知会有几天的时间差,在这个期间没有亲属、律师、熟人打扰,他们可以很安静搞完初步审讯。刑事拘留通知书上会写明当事人涉嫌构成的罪名、关押看守所的地址、办案单位及承办人等。家属收到这种通知书后,可以先到看守所给在押人员送些衣服和生活费,然后再到办案机关去了解案情。
二、案件初期要不要请律师?家人涉嫌犯罪被关入看守所后,亲属最想进去探望,问清情况安抚情绪。法律虽然规定亲属可以会见,但办案单位一般、甚至是都不会批准。这时候亲属就会考虑要不要请律师帮助的问题。请律师是一种高消费,少则几千、多则几万,所以还是慎重。
1、不需要请律师的刑事案件。
如果亲属不差钱,请律师当然是比不请律师好,关键是花钱请律师是否有必要。在了解案情方面,如果亲属预先已清楚案情,就不需要再花钱请律师去打探消息了。如果案件的法定量刑就是一二年、案情清楚明了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没有多大争取无罪、轻判的机会,这些案件就没有必要花钱去请律师,还不如多给他点生活费在里面吃饱喝足好好反省一下。
2、必须要请律师的刑事案件。
如果亲属不差钱、急切需要打探案情、需要律师去会见在押人员、案件重大等,最好还是请律师,越早介入越好。如进入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了解详细案情、审讯情况,代替家人传话安抚情绪;及时了解警方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必要时可以提出法律建议;发现警方违法办案可以向检察院反映等等,即便司法机关能依法办案,律师也会起到监督作用,所以律师的作用不能低估。
3、如果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请不起律师的,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律师;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分段请律师,如只让律师会见、办理取保候审、庭审辩护等,这都是可以的。
三、案件初期可能遇到的几个问题:1、如果有被害人的,应当及时安抚,最好能取得谅解。例如故意伤害案件发生后,亲属应当及时对伤员进行道歉、垫付部分医疗费用、陪同护理,为下一步达成谅解协议做准备。因为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处罚。如果情节较轻的轻伤案件,可以争取不提请逮捕、不起诉或者缓刑。如果被害人不松口,司法机关也不能从轻处罚,他们也害怕被害人一直纠缠。
2、是否取保候审的问题。如果案件的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上或者是实刑、团伙中的主犯、累犯、涉黑、受贿之类的,亲属就没有必要花钱去取保候审了,后边几种情况是肯定不批,前边两种情况是花钱出来自由几个月最后还要去坐牢,没有必要。当然,属于未成年人、怀孕的、患病的,亲属可以依法申请,这些情况也不需要律师。
3、不要迷信“关系”。刑事诉讼有着严格的程序和纪律规定,即便是再铁的关系,谁也不会拿着自己的饭碗和政治前途去说人情。湖南操场埋尸杀人案,16年后浮出水面,19名涉案公检法公职人员还不是被查办,退休的也不会放过!
4、及时给在押人员送衣服、生活费。如果亲属暂时无法与在押人员联系,可以先到看守所去送一些换洗衣服、生活费。在押人员收到后也知道外边人已得到情况,心理会得到安慰。送衣服注意不要有金属饰品、绳带之类的、眼 镜也要塑料边框的、不要夹带书信现金,也可送一些书籍让他打发无聊的时间。
结束语:
好了,就写这些吧,这种情况是没有办法给写全的,仅能给需要的朋友一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