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当事人之女提执行异议,中国判决为何执行难?

2018年1月13日晚,“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受害人赵香斌的儿子赵勇,在其微博上发布消息称:“今天收到法院的快递,拿到黄淑芬的女儿刘明月向我和我母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民事起诉受理通知书。”赵勇也向澎湃新闻确认了这一消息。

赵勇拿到了刘明月的诉状。他对澎湃新闻说,刘在起诉状中称,她名下房产为个人出资,她母亲近两年收入和40万贷款用于保险市场投资及团队建设上,与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无任何关联,否认转移财产。同时刘明月要求解封房产,赵勇承担诉讼费用。

据唐山丰润区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显示,该院已于1月8日立案。该院还要求赵勇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唐山丰润区法院的举证通知显示,执行异议一案的举证期限至2018年2月12日届满。该院还要求赵勇应当在这一期限前向法院提交证据,逾期提交,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