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那些被清朝后宫选拔出来做丫鬟争宠的极端措施!

电视剧《甄嬛传》以清朝皇室选举中的一个秀女开始,八旗众多贵族家庭进入选秀。经过层层筛选,17岁的女儿甄、沈眉庄、安陵容被皇帝选中,一同入宫。三人入宫后,由于家世和家世的不同,以及父亲官职的不同,被授予了不同的爵位和职位。沈美庄因为父亲在济州的官居而被追封为贵族,住在金碧辉煌的咸福宫。甄,其父为大理寺,被追封为“常长”,故留在偏僻的破玉亭;来自穷乡僻壤的贤成之女安陵容,地位最低。她只是作为一个“诺言”被追封,但她却带着另一个“诺言”留在了颜夕宫。

清朝的后宫,从皇后到宫女,都是从旗人的女人中选拔出来的。旗手是清朝特有的。所以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后宫妆容的制度,也是清代后宫独有的。

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清太祖努尔哈赤创立了八旗制度,它是在女真原有狩猎组织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是一个军政一体的系统,具有行政、军事、生产等功能。以黄、白、红、蓝四色旗帜为标志,形成黄、白、红、蓝、黄、白、红、蓝八种旗帜。清朝入主中原后,旗手不同于八旗和内务府涂的三旗。八旗包括满清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和* * *二十四旗,是清政权赖以存在的主要支柱。内务部的涂层三旗都是清朝皇室的奴隶,政治地位不一样。因此,清初的八旗、三旗妇女虽然被称为女修,但选拔方式和在宫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

八旗女修,三年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可备后妃选,或赐亲族分支,即三代以内血缘关系密切的宗室;三旗女每年选拔一次,由内务部主持。虽然其中有些人最终被提升为妃子,但承担后宫杂务的,都是被内务部涂上了颜色的姑娘。清末民初,要选三旗的女子不再叫女修,而是在选宫女时,明确说“介绍三旗的宫女”。因此,能成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女修。

选择女修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充实皇帝的后宫,也是为了皇室后代的联姻,或者是指王子、郡王及其儿子的联姻。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女修来说,要走进紫禁城高高的宫墙并不是那么简单,他们必须经过一系列的检查。

首先,要严格审查旗属和年代。不在旗里的想参加选秀,势比天高;旗里想逃避选秀的也是自找的。顺治朝规定,凡14岁至16岁为满、蒙、汉军队八旗官的妇女,其他家族的士官和无所事事的男青年,都必须参加三年一次的交替秀,17岁以上的妇女不再参加。乾隆五年,即公元1740年,进一步规定,旗手女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因各种原因未参加阅选的,下次仍参加阅选。

一个旗手女子,没有经过读书选拔,即使二十多岁也不允许私下结婚。如果她触犯了法律,她所在的旗,也就是她所在的旗的长官就会被查处。但在这一规定发布后的第二年,闽浙总督德培上奏,请求乾隆皇帝准许自己17岁以上的儿子智恒迎娶两广总督马泰的女儿。然而,Martai的女儿没有参加选秀。乾隆皇帝对此事大为恼火,下令德培立即赶赴京城面授机宜。同时他强调:“我在朝鲜立了规矩,我选择看了以后就允许我结婚。

旗里的每个人都应该恭敬地服从它。最近,仍然有那些没有被选中去雇用徐子、宫廷大臣和其他有责任玩事情的人。他们虽然亏欠我,但与体制无关。选择看八旗女修。原来,王和哥哥选择了福晋。如果你在被选上之前就许下了承诺,不是因为你抛弃了旧体制,你害怕那些不负责玩东西的人,或者不敢玩的人,还有已经许下承诺的女儿,因为我不知道,我指的是别人。还有八旗的女修,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去看了,没有耽搁。"

据说乾隆皇帝当时振振有词地说了三个理由:第一,三年选一次的女人是给王公选老婆的,不是为了充实后宫;第二,一旦因为选秀而拆散了别人的婚姻,也是因为不遵守“我是定制的”,先犯法不是皇室的责任;第三,就算等三年两年选秀,要选秀的女人也才十六七岁,不会耽误人生。最后,乾隆皇帝下令“户部传八旗,凡未选上的女青年,一律不得私自结婚。他们必须遵守规则,在被选中后结婚。”

乾隆二十年,即公元1755年,再次增加了一条,如果一个应读的秀才,在被读、被选之前,嫁给了皇子,她母亲的全家福照片就隐瞒了她的情况。至于参演年龄,根据清代档案记载,年龄最小的11岁,最大的2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