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美国大选为什么不采用直选?

美国大选将于165438+10月3日举行,博弈双方为美国现任总统特朗普和民主党前总统拜登。许多人对美国总统的选举方法有疑问。他们认为,既然美国是总统制国家,为什么不采用民众直接选举的方式,而采用选举团间接选举的方式呢?

其实,选举人团制度主要是美国建国初期交通和通讯手段相对落后造成的。虽然美国独立之初只有13个州,国土面积看起来也不是很大,但在18世纪,人们出门远行并不容易。不可能所有人都去首都投票。在各个州、各个地方送选票或传递选举结果,中间会导致很多问题,使选举结果容易被操纵。另外,当时的美国南北差异很大,人们对国内的情况和候选人都不太了解,所以需要一个既本地人又有见识的人来代表他们投票。人们会根据选民的抱怨和倾向做出判断。

由于直接选举选民是不可能的,当时间接选举有三种可行方案:第一种方案是由国会议员选举,第二种方案是由州长选举,第三种方案是组成独立的选举团。但是,前两个都被否定了。

由国会议员选举产生的会出现吗?总统由国会选举产生,由国会罢免?这种情况。因此,总统当选后可能会尽力讨好国会,贯彻国会的意志。这违反了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原则,行政权应该与立法权和司法权分开。由州长选举产生,这在一开始是遭到反对的。联邦总统和地方长官是平行关系,权责分离。州长选举,会出现权力汇总的情况,总统可能会侵犯地方州的利益。所以最终选择了选举制。选举人的数量取决于每个州的国会议员数量,因为国会议员的数量是为了代表大州的利益而设定的?弗吉尼亚计划?代表小国的利益?新泽西计划?妥协的结果。当时的国会议员人数最大限度地系统量化了民意。1961年?宪法第23修正案?在通过并给予华盛顿州DC居民三张选举人票后,美国现在共有538张选举人票,赢得270票将正式当选。

确定了选举团的人数之后,就是确定投票规则了。除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按候选人票数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他各州均采用?赢家通吃?原则,即哪个候选人得票最多,那么就赢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聚合民意,最终导致民意两极分化,打压第三方政治势力,使美国走向两党争霸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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