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跪求:建筑安装业异地劳务的税务问题

异地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需要到劳务发生地去缴纳相应的税款。

也就是说,你们公司在A地,去B地建筑安装,要在A地(也就是你们公司的主管税务局)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然后凭该证到B地(也就是项目所属地的主管税务局)办理代开发票,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一般需要缴纳的税款是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但有的税务局会强制你缴纳印花税和其他的附加税,这个没办法讲的,他们不讲理。

你所提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不能缴的,如果你们公司开外经证了,B地的税务局就没权收所得税,除非你们提供不了外经证。

另外,你提到B公司给你们开的完税凭证。如果真的有这张凭证的话,证明B公司是代扣代缴过你们公司的税了。因为B公司属于总包方,你们属于分包方,所以他是按工程总额去缴税的,也就是说把你们公司应缴的税已经缴过了。这个时侯,你们就不需要代开发票了,直接拿着他给你们提供的代扣代缴证明,在你们A地的主管税务局办理代扣代缴证明,然后你们在A地自己开票就行了,只不过这个时侯开的票已经不需要缴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