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战是什么意思
宣战这个东西是西方的文化中的一个有点意思的内容,谁都知道没有什么大用,可是却又还存在着。
对于宣战的解释就必须要说一点理论上的,虽然不好理解但确实存在的东西吧。
战争这个东西呢有两种,一种是事实上的战争,一种是法律上的战争。事实上的战争就是实际上发生的有一定规模看起来会持续一定时间的有组织的武力争斗。(这样就排除了暴乱,骚乱、内乱)。法律上的战争呢,就是指符合战争法标准的战争。
只有符合这个标准才能在法律上叫做战争。不好理解吧?其实就是指只有在在符合战争标准的前提下,交战双方加上中立法所开始享受战争法带来的权利以及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战争带来的后果,双方外交关系的断绝。
废除相关条约以及人民之间往来的断绝,以及尊重中立国等等一系列的东西就出来的。如果不是战争这些东西就不存在。
那么法律上的战争从何开始呢?有两种,一个是宣战一个是最后通碟。比如一战就是最后通碟开始的。然而问题又来了,军事上出其不意具有很大的好处,如果宣战那就丧失了这个好处,而战争胜利比什么法律权利更重要,于是不宣而战的事情就有很多。
于是,矛盾又出现了,不宣而战的算不算战争呢?因为战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是保护平民,如果不算战争,则平民受伤害太大。所以后来就采取了现实主义的态度。不宣战也可认定为战争,比如二战就是不宣而战开始的。
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一项结论,宣战只具有一项道义上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