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峰:我在幼儿园遇到了爱情的困惑。
幼儿园的爱情
作者:鲍峰
三岁在上海。我的阿姨和妈妈,我的表妹和我。
庞怀念幼儿园时的初恋,怀念他爱慕的第一个女孩,写下了一首婉转动人的诗。
是首好诗。我看完之后内心感触很深,忍不住要和它讲和。
但我是个门外汉,早些年就下定决心要听一个连载工作室里“仙女岛”女孩方云的建议。“从今以后,我不写诗,就学别人。”
这么异想天开,不写一首诗,写一段回忆讲和,算不算?
(1)
什么样的女生才算漂亮?
我没有在幼儿园找到我的初恋。
为什么人们能找到爱情,能为爱情写诗,能记住女生的名字,而我不能?
回想在幼儿园的种种经历,我觉得自己很有潜力去找一个女孩去爱。失败的主要原因是读书太多。
我在五岁之前和我的阿姨和妈妈住在上海。我以前叫我姑姑和妈妈“妈妈”,后来来了一个“我自己的妈妈”,“妈妈”告诉我“我自己的妈妈”是我妈妈,她是我姑姑。我拒绝叫她“阿姨”,妥协的结果是“妈妈”被提升为“阿姨妈妈”。
五岁的时候,我被妈妈骗去了太原,临走的时候把我心爱的书都带走了。
从我到太原开始,我的阿姨和妈妈就一直给我寄书。一个月一次,四个孩子,一个童年。父亲从邮局拿包裹的那天,是我一个月来最开心的一天。
我在上海的时候没上幼儿园。到了太原才知道幼儿园是什么样子。
幼儿园里有许多小女孩。我之前大概没见过那个小女孩,因为巷子里没人。没和小女孩玩过,这是肯定的。我在书上见过小女孩,像猴子和大象,会说话,很可爱。
一下子看到这么多小女孩,真让人心烦。尤其是他们看起来都不一样。书里的小女孩长得都一样,眼睛大,嘴巴小,衣服花里胡哨。幼儿园里的小女孩,除了蓝色的衣服,连穿花里胡哨的衣服的人都没有。如果把书中的大眼睛放在一个幼儿园小女孩的脸上,恐怕会吓到人。小嘴也不适合。他们不得不用嘴吃东西。
小女孩长什么样才算漂亮可爱?虽然“爱美之心”应该是全天然的,但“美”这个概念在五岁的孩子心中还是一片模糊。
也许这些小女孩都很漂亮。
这些小姑娘不漂亮怎么办?
救世主来了!
新收到的书里班里来了个新同学,刚好是个小姑娘!
不仅有故事,还有画。照片中新来的女孩穿的不是花衣服,而是蓝色的。一条白色大手帕别在左胸上。
所以这就是美。
我马上问我妈,我是不是也应该像那个小女孩一样把手帕别在胸前。
我妈不但不同意,还没收了我的手帕。
“以后不要带手帕去幼儿园了!”
原来幼儿园老师找他妈妈谈过了。
因为我太特别了。
我父母都是大学毕业生,我们家是“双高收入”。再加上姨妈妈妈时不时从上海送点好吃的。
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每天都会带几块饼干,两块糖。
其他孩子没有我这么幸运。虽然能送幼儿园的孩子普遍比普通工人家庭条件好,但毕竟比不上我。那时候,灾难已经过去三年了,虽然营养不良导致的“大头娃娃”已经不多见了,但是食物依然紧张。一个孩子发现我自带饼干,一直跟着我。当我吃饭的时候掉了一些面包屑,他就钻到地下捡起来吃。
至于手帕,那是别人没有的奢侈品。在我家附近,四五岁的男孩子夏天都是光着身子,只穿一件小背心。上学的女生晚上裸睡。
流鼻涕的治疗很简单。管孩子的“阿姨”走过来,按了按孩子的鼻子,说了一句“是”。孩子一用力,一条黄龙出境。老师捏了两个手指,扔在门外的地上,然后把手放在鞋子上。
从此我上幼儿园没有手帕饼干等会掉下来的食物。
我还带糖,特别是上海的牛轧糖,是我的最爱。我能从牛轧糖里闻到我阿姨和妈妈的味道。
没有手帕,寻找爱情的努力受到了致命的打击。我几乎不敢看身边的小女孩。如果出现一个漂亮的小女孩,不把白手帕放在她的左胸上,我甚至不能从口袋里拿出来,我怎么能看见她?
渐渐地,我意识到,要找到一个胸前挂着手帕的小女孩是不可能的。没有这样的小姑娘!
于是我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信仰危机”。
这本书愚弄了我!
“眼睛大,嘴巴小”也不对!
除了那个小女孩会说话,什么都不对!
也许“可爱”是对的?
但是我们怎么知道呢?每个小女孩都可爱吗?还是有些可爱,有些不可爱?
什么样的小女孩才算可爱?
生活就是这么复杂,生活就是这么麻烦。
为什么会有小女孩?
(2)
绿色服装带来的灾难
没想到更大的打击来了。
那天早上起来,我妈拿出一件绿色的衣服给我穿!
衣服是从上海带过来的,没穿过几次。但是上海没有小姑娘,太原有。有小女孩的地方,你必须穿蓝色的衣服,就像其他人一样。绿衣男子在书中只见过一个间谍,就是那个坏蛋,还有那只青蛙。叫起“呱呱”,生活在水里。
这个一定不能穿!
“你穿这件衣服看起来像个间谍和一只青蛙!”
斗争的结果是灾难性的。因为早上的时间最宝贵,所以晚了一点。我妈没耐心听我解释,就打了我一巴掌强制执行,护送我去幼儿园,不知道我是间谍还是青蛙。
吃饭的时候,我蜷缩在长桌的一角。
晚饭后,小睡一会儿。所有的孩子都睡在一个又长又大的铺位上。每个人的位置都是固定的,盖着从自己家里带来的被子。
我刚闭上眼睛,后背就痒。回头一看,是边上的小女孩。看到我的惊讶,我咯咯地笑了。
我立刻感觉到绿色的衣服在烧我的脸。
头钻进被子里。
小女孩看到我缩了起来,以为我害怕了,就跟着我戳我。“格格”声音更大。
书上没说小姑娘笑成这样。书中的小女孩是认真的。
午睡时不要笑,笑是破坏性的!书里的小女孩从来不惹事。
老师来了。马上闭上眼睛假装睡觉。我刚想起来我还没看到小女孩长什么样。
后来小姑娘找我闹了几次,我还是穿着那件绿色的衣服!
太原气候干燥。我要和爸爸一起去工厂洗澡,一两个月才洗一次。洗衣服不方便,因为要去公共水龙头接家里的水。所以我两周才换一次外套。
等我终于换上那件让我羞得受不了的绿裙子的时候,小女孩已经对我失去了兴趣。
我不仅没有记住小女孩的名字,甚至没有机会仔细看她的脸。
都是那件绿色的衣服!
(3)
爱情的机会是怎么失去的?
好在孩子长得快。绿色衣服很快就变得太小了。
几个月后,绿衣的麻烦正式结束。这些衣服太小了,不能穿。
对爱情的追求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因为我有了一些男朋友。
幼儿园的小男生聚在一起,聊小女孩。
还有一个勇敢的小男孩告诉我们,他想“找到”某个小女孩。这个“求”其实就是“爱”,但是六岁的孩子还没有听过“爱”这个词。那时候的太原,连大人都不说“爱”。“找”是“找对象”的缩写。估计小男孩有个阿姨、叔叔等亲戚在“找对象”,所以听到了,也学会了“找对象”。
小男孩“找”小女孩的方式,通常是“欺负”被“找”的小女孩。
在我的幼儿园里,其实有一个专门“寻找”小女孩的游戏。
小男孩趁着“寻找”的小女孩跑在她身后,双手交替来回抚摸,做出拉绳子的动作,一边唱:“挂着肉干的长尾树旗杆。”
小女孩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事。一旦有小男孩在身后唱这首儿歌,他们就会跑开。小男孩自然想追。当小男孩唱到第三遍或第四遍时,小女孩一般会“告老师”!小男孩该逃跑了。
那两句童谣是什么意思?没人知道。还有一个只有一句话的不同版本,就是“长尾红旗”。你从哪里学来的?没人知道。幼儿园学的游戏和儿歌,会和家里的兄弟姐妹,邻居家的孩子一起玩,这个游戏例外。我从没见过有人在我幼儿园外面玩这个游戏,唱这个童谣。似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不是一个好游戏。但是我说不出哪里不好。
我没有勇气玩这个游戏。我是老师喜欢的“好孩子”。大班的老师讲故事,授权我这个中学生听。《战斗青春》正演得如火如荼的时候,许凤被追捕,跳河逃生,李铁救了他。我不仅有名誉要保护,还有听故事的特权。“找到”一个小女孩这种事我做不到。
但我心里还是想做。至少看看那个被“发现”的小女孩。是“美”吗?
小女孩的脸很白,皮肤也不细嫩。我的眼睛有点蓝。我的头发有点黄。鼻子底部到嘴唇的小沟挺深的。我没见过她用手帕,也没见过她流鼻涕。不确定她是没有手帕,还是不用手帕。
我的手帕现在得到了我妈妈的允许,所以我可以把它带到幼儿园去。只是不要“挂个套”贴在胸前。没人的时候可以拿出来。
想象一下小女孩掉进河里,我像李铁一样救了她。
但是幼儿园连一条沟都没有,更不用说有一条河。到处都是干的。没有水。
如果她掉进厕所怎么办?那是幼儿园里最像河的地方。尤其是刚下过雨的时候,那里有一个水坑。
恐怕不行。太臭了。而且太深了,只有挖厕所的人才敢下去。
更重要的是,没有办法决定她美不美。
“追”她的小男孩终究是不看书的。他怎么知道谁漂亮?
但是其他小男生也说她“好看”。
当然,他们也不读书。
但是如果书是错的呢?
我不再相信书了。尤其是涉及到小女孩的时候。可能大眼睛小嘴巴胸前挂着白手帕的小姑娘都生活在上海。这本书来自上海。要是我能问问我的姨妈和妈妈就好了。可惜这是个不好的问题,我妈肯定不会在信里替我问。
幼儿园的院子里有一些树。
夏天,一场雨过后,树叶被水覆盖。
淘气的男孩等到树下有人,跑过去猛踢树,然后跑开了。树一摇,叶子上积的水就掉下来,把树下的人溅了一脸。
大班的孩子会故意哄骗别人,尤其是更小的孩子,到树下踢它。
那次叶子上没有水。树上有一个马蜂窝。
男孩骗他要找的女孩,其他几个孩子,还有我,躺在树下,告诉我们他在树干上看到了一个“水晶宫”。
当他踢树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明白。
转身就跑。
我的营养大概是孩子中最好的,所以我跑得很快。幼儿园有运动会,我跑第一。
没跑多远,后面传来哭声。
一旁的孩子开始喊“老师”!
一位老师跑出了教室。
“扑通”,一个孩子摔倒了。
“哇”的一声大叫,声调很高,是小女孩。
它离树很远。
这才想起自己刚刚飞到九霄云外的李铁。
转过去。
小女孩摔倒在地上。所有其他的孩子都跑了。
转身,走回去,帮助那个小女孩。
小女孩哭得死去活来。
她抬起头。一把鼻涕在他脸上闪闪发光,没有流到嘴里,而是流过了他的左脸颊。
我留下了。
不需要看书就知道不好看。
他的前额突然疼痛。被黄蜂蛰了。
老师正好及时到达。
从那以后,我一看到那个小女孩,就想到那个流鼻涕。
我明白了为什么胸前戴着白色大手帕的小女孩很美。
这本书终究是好的。
但是太原不会有这样的姑娘。也许在上海。
幼儿园找到爱情的梦想彻底破灭了。
我仍然记得那个小女孩的样子。
永远不要让她进入诗歌。
"流鼻涕在她白皙的脸上闪闪发光。"
一个成年女孩看到能不扇我吗?
五岁,在离开上海去太原之前。
歪一边
我的第一本书。
作者:鲍峰
我从小就喜欢书。
在幼儿园,我们家有了孩子和童年。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再满足于去地摊上看一分钱的绘本,于是让妈妈给自己买一本“大书”。
妈妈断然拒绝。
除了课本,邻居都没有书。我家变得有点“脱离群众”了。1965年的秋天,风刮得很快,在“要下雨”的情况下,还是低调一点好。
不气馁。没想到妈妈马上就答应了。一次做不到,可以再接再厉。
我的地位非常有利。爸爸还在农村搞“四清”,我是家里的男人。虽然力气不够挑水,但是已经可以干点别的活了。只要你表现好,继续和妈妈讨价还价是值得的。
首先是做早餐。
母亲身体不好。她呆在家里,不去上班。她早上起不来。我自己做了早餐。
饭菜很简单,就是前一天的剩菜。
难的是火。
那时候电力匮乏,我们家比较“奢侈”,用的是25烛光的电灯。大多数邻居只愿意用最小的灯泡和十五根蜡烛。唯一的电器是收音机。做饭只能用“火”。
“火”在一个由大汽油桶改装的炉子里。烧煤。煤是供应给厂里工人的,主要有“二洗渣”和“泥炭”两种。我们工厂是一家钢铁厂。钢铁厂下面有一个焦化厂。焦化厂炼焦碳的第一步是“洗煤”。将原煤在水中搅拌,煤比石头轻,去掉下层的“渣”,剩下干净的煤用于炼焦。“一洗”是粗洗,渣里煤少石头多,不能用。“二洗”是“精洗”,渣分发给员工烧“火”。煤的细粉与水混合,沉淀为“泥炭”。
冬天房间里放“火”,既取暖又做饭。夏天搬出去。
每天晚饭后,要求“银行起来”。先“混煤”,用二次洗渣,在泥炭中加入一点“烧土”,加水搅拌均匀。把好的煤放进炉子里,盖在火上,保证火一夜不灭。用“火柱”——一根手指粗的铁棒,在煤的中间戳一个洞,让煤气从洞里上烟囱,然后出来。如果这个洞被堵住了,气体就会从火下面进入房子,这是致命的。每年都有人因火灾产生的气体而中毒。
早上起来,bank up里的湿煤已经烧成了硬块,需要用“火柱”打开,这叫“点火”。
我只比火高半头。你必须移动凳子才能够到它。我没有足够的力量。我得再买一个??敲“火柱”的头,打开“堆积”的煤体。
生起了火,早餐就简单了。顺便把妈妈哥哥姐姐的饭准备好,放在一边给他们吃。我自己吃饭,然后去上学。
把你的弟弟妹妹从学校接回来。帮妈妈做饭。去市场排队买菜。晚上还有煤。别提买书了。我对我母亲没有任何要求。我妈心知肚明,对我的优秀表现乐此不疲,对我也只字不提任何奖励。
几个星期后,狐狸的尾巴仍然露在外面。我又和我妈说了买书的事。妈妈这次没有再拒绝。只有一个附加条件:我可以买书,但我必须自己筹集买书的钱。
我不介意。
宿舍里经常有断臂收破烂的。他的左臂在战争中被切断了。喊着“破布烂棉”,结尾一转,声音还挺好听的。一根牙膏管可以换两毛钱。不过大家都说他会把人从秤里扣,所以如果垃圾多的话去几里外的废品收购站还是划算的。
钱来得比我预期的要快。因为我家买了肉和骨头。有两种骨肉。一个是腿骨,干干净净的,就是干骨头,上面也上不了肉星。我买来做了吃。我用斧子把它砸开了。里面有一个圆形的骨髓。好吃是好吃在这骨髓上,但是太少了。
另一个是脊柱,很奇妙。屠夫手段再高,也洗不干净粘在脊背上的肉。用脊骨煮汤和腿骨的味道不一样。多煮一煮,我就能咬掉脊椎边缘的细圈,嚼碎了。它嚼起来脆脆的,里面有褐色的组织。脊椎断了一段,也有骨髓。缝里还是会剩点肉的。
“好肉生于骨侧”,这肉虽然小,但也刚好够激起你的渴望。像国画中“泼墨写意”的留白,会激起无限的想象,比吃大块肉更让人回味无穷。
最棒的是你可以把剩下的骨头卖了换钱。肉和骨头21斤,剩下的骨头可以卖六毛钱。肉要盖章,骨头不要。所以每年过年都可以吃肉,骨头就不一定了。
正好我们家那个月买了棘刺,还是两双。在我的记忆中,我家买了两双棘刺,只有一次。所以人的运气很重要。运气不好,喝凉水会塞牙。运气来了,可以吃肉吃骨头。
吃了两对刺,还剩下几公斤骨头。这个肯定是不愿意给“断臂”的,一定要去废品收购站。
路有点远,妈妈不放心。于是我让隔壁的阿福陪我。他刚上初中。有了他,我就不用怕坏孩子拦着我抢了。
骨头放在篮子里,抬起来很重。
我家的篮子是我妈从南方带过来的。不像邻居家的元宝形草筐,是方形的。篮子是用竹条编织的,看起来比较精致。通常我是绝对不会拿这个和别人不一样的“女篮”的。
那天我心情不一样另外,我的篮子真的比别人轻。
长途无轻载。刚出门就迫不及待的跳了下去,不到两里路就下来了,脚步有点迟缓。但是不能示弱。让阿福帮你做,太丢脸了。
路边有一个水坑。阿福说,如果把骨头泡在水里,重量会更重。马上同意,正好让酸胳膊休息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浸泡过的骨头好像真的很重。
变得越来越沉重。我的胳膊麻木了。不断换手。一路走着,念叨着,“这不是骨头,这是书,这不是骨头,这是书……”
那篮骨头居然卖了将近五毛钱!妈妈给了特别奖励,加几分凑成50分。想买的书早就想到了,而且是文明地狱,电台刚开始连续播放。因为停电,故事断断续续的听,真的很焦虑。
新华书店就在工厂门口,十字路口的拐角处。卷首很招摇。光销售人员就有十几个,是附近市场最大的店之一。高高的书架在柜台后面。买哪本书必须由售货员来拿。你得提前想好买什么书。带了不买,会被人看不起。买之前不能翻看,不然会被说“脏了怎么办?”
进了书店,就比柜台高一点。踮起脚尖看柜台后面书架上的书。看过来,看过来,不知道怎么开口。
我看了很久了。来了一个推销员。很亲切的问我“你是自己来的吗?”大概他没见过孩子自己买书吧。神经质的发作。人家不卖给我怎么办?还好我戴了红领巾!做一个少先队员仪式。
“叔叔,我要买文明地狱。”
“我给你找。”
店里没有文明地狱怎么办?我的心率越来越差,血压也在上升。我迫不及待地跳进柜台,爬上书架去看。
售货员看了看书架,但没有回头。他径直走进书架旁边的小门,消失了!
汗都出来了,嘴巴特别干。我们应该在那里等还是问别人?
最后,我等到了销售员。他手里还拿着一本书。笑咪咪。
“这本书卖得很快。昨天进的货还没上架呢!”
松一口气。
付了钱,拿了书。舍不得离开书的价格是32美分,口袋里还有18美分。再看看。售货员这回明白了,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工农兵故事第二集正好18分钱,可以吗?”
当然可以!再好不过了!
于是我不仅买了我的第一本“大书”,还买了我的第二本!
以后买过很多书,但是买书的兴奋和激动从来没有超过这第一次。
2015,作者在台湾省太鲁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