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乱搞女性违法吗?
只要双方愿意,不违法,除非情况极其恶劣,不会直接开除。但是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的话,就会涉及到违纪和作风不好的问题。如果是党员,会有警告、严重开除党籍、公职等一系列党内处分。
法律分析
根据实际情况,既然双方都已满14周岁,只要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发生性关系,就不违法。如果女孩已满14周岁,事后自愿发生性关系并给钱,属于卖淫嫖娼,不触犯刑法,但影响社会治安。如果被举报或者发现,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行为人不知道对方不满14周岁,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明显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与已满14周岁的女性开房,并征得对方同意,不构成犯罪。如果双方都愿意,不违法。这是私人生活,法律不会干涉。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都是情侣,在外面住酒店并不违法;如果双方以情侣的名义入住酒店,如果一方提供性服务,另一方付钱,可能会被认定为卖淫,这种情况下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强奸多名幼女的;(三)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或者强奸幼女的;(四)轮奸二人以上的;(五)强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对幼女造成伤害的;(六)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