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当当
这要看你的店面的性质和另一个“享当当”公司的性质,以及对方是否注册了商标,在哪些行业注册了商标。下面介绍一下商标法的相关保护顺序:
1、我国的商标法首先保护的是具有历史证据的老字号,例如同仁堂,茅台等,这些品牌都具有悠久的历史,有据可查的证据,因此这些品牌即使偶尔在注册等方面做得不足够,法律也会优先予以保护。
2、其次保护的则是注册商标,也就是在工商局正式注册登记备案的商标,商标在注册登记备案时,工商局会要求其登记所需注册的商标种类,例如食品、药品、餐饮等等,一些大公司往往会多注册几个雷同商标,以免被山寨,例如苹果公司在我国还另外注册了梨子、樱桃等。或者将同一商标多注册几个类型,例如同样叫“娃哈哈”,既在饮品类注册,也在食品类注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注册商标只要类型不同即可使用,例如你的问题,都是“享当当”,如果对方注册的是药品,而你开的是餐饮店,行业不同,就可以使用。
3、在双方都未注册并且行业相同的情况下,法律保护先使用的一方,例如你们都是“享当当”的餐饮,对方是2010年成立的,你是今年成立的,你就侵权了,反之亦然。但是如果他是2010年成立的“享当当”,但没有注册。你是今年成立的,但是注册了,那么他侵权……总之在双方都不是历史悠久要从“自古以来”开始讨论的前提下,我们国家的商标法是先保护注册的,其次保护先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