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事件的事件回放

“公关先生”发帖攻击金龙鱼获刑 2011年07月15日 02:31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胡笑红

因撰写网帖攻击金龙鱼食用油,北京一家公关公司的策划总监郭成林昨天因损害商品声誉罪被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中出现了另一食用油巨头鲁花的身影,郭成林所在的公司曾与鲁花签订过服务协议。

本报记者胡笑红

>>事件缘起 深圳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显示,去年8月,郭成林所在的北京赞伯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赞伯公司”)与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营销策划咨询协议》,鲁花支付180万元委托赞伯公司提供“鲁花坚果调和油营销整合服务”,赞伯公司指派郭成林负责此项目。接手项目后,郭成林带领项目团队根据鲁花的介绍,“提炼”出其主要竞争对手金龙鱼的很多“缺点”。

随后,郭成林撰写题为《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鳄鱼!》的文章,于去年9月15日发在天涯、搜狐等网站的论坛及自己的QQ博客上。短短一个多月时间,该文章的浏览、跟帖、回复次数达80万之多。经相关评估机构评估,这给金龙鱼所属公司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造成的商品声誉损失达58万元。

去年10月11日,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负责人向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报案,南山公安分局很快锁定嫌疑人郭成林,并于当年10月23日在北京将其抓获。11月30日,郭成林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批捕。

>>一审判决 6月3日,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郭成林当庭否认指控,称自己发帖是为了警醒网民注意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害,呼吁政府部门停止转基因商业化步伐,是为公众利益呼吁。对于将矛头指向金龙鱼的原因,郭成林称这是因为金龙鱼是国内第一大转基因食用油生产商。

郭成林的辩解未被法院采纳。昨天,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郭成林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品声誉,情节严重,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不过,对于公诉机关提到的58万元损失,法院表示不予采信。

一位旁听了此案审判的人士昨天向记者透露,在法官宣判后询问郭成林是否服从判决时,郭回答“不服”。

>>同业反应 金龙鱼风波是食品行业再度上演的一出竞争对手恶意攻击事件。此前,国内两大乳品巨头之间也曾发生类似事件。

“郭成林很多年前曾在我们公司工作过,现在他家里因为这个事情搞得很惨”,某公关公司老总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件事也给公关营销行业敲响了警钟,“这一行业的从业者一定要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不是什么钱都可以赚的,尤其是要远离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一旦开了先例,很多行业都会相互效仿、相互抹黑、相互落井下石,恶性循环的结果是影响到整个行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追问

1.鲁花到底是否介入该案

鲁花及赞伯齐“封口”

在本案中,鲁花的角色有些微妙,尽管不在被诉之列,但其与赞伯公司的合作是不争的事实。鲁花是否是攻击金龙鱼的幕后推手?对此,郭成林的说法前后不一,有消息称郭成林此前曾承认自己发帖时与鲁花方面有过交流沟通,但之后又否认了。

记者了解到,郭成林最后辩称,赞伯公司与鲁花之间签订的协议和他没有关系,他作为公司总监,与任何项目都不挂钩,他虽然与鲁花公司有工作关系,但绝不是因为经济利益帮助鲁花打击竞争对手;发帖是出于社会公益的个人行为,完全基于事实,不是捏造。

而从昨天的判决来看,鲁花和郭成林所在的公关公司也似乎逃脱了干系。连日来,记者就此案与鲁花方面联系采访事宜,工作人员都称“不太清楚此事,负责宣传的徐主任联系不上”。记者昨天打电话给赞伯公司负责人路长全,当听说是询问此案时,路长全只说了句“没有任何评价”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2.转基因食用油是否有害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证实南海油脂公司生产的金龙鱼二代食用调和油等产品合格。

实际上,包括鲁花、金龙鱼在内的很多食用油品牌,都会在产品标签上标注“转基因”、“非转基因”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