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游戏币违法吗?

买卖网络游戏币是违法的。

一般情况下,玩家在游戏中赢得的游戏币是无法变现的。游戏币只能在游戏中流通,游戏币只能用人民币充值,属于单向流通,所以这里只是游戏。玩家可以从其他玩家那里赚取游戏币,转卖给其他玩家,相当于赌博。

网游中的商人买卖的不是游戏装备,而是只在游戏中使用的游戏币。特别的是,他们开通了用人民币兑换游戏币的通道,从而把网游变成了赌场。

1.当市场处于物物交换阶段时,交换能否发生取决于双方的供求互补性。这种互补性并不总是存在的。也许A缺B and B就缺d,如果只有两方,那么交换就无法进行。假设有C,另一个D缺A,那么在一定的协议下,甲、乙、丙三方之间可以以相互交换的形式进行交换。这个约定就是B和C约定可以用A换D,这样他就可以用B换A,虽然A不是他最终需要的,它充当的是交换的媒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扩展了我们的角色,将A称为买方,B称为卖方,C称为市场,可以是a C,也可以是内部交易所的组合。这样,A充当了货币,即A用A购买他需要的B,而B持有A,用它和C交换D..

2.当交换在更大范围内发生时,交换双方的供需双向匹配的重要性在降低。如果市场足够大,总会有一个可能的第三方能够提供缺失的供给,满足交易所的需求。这个第三方就是市场,而市场是包括所有交易所在内的整体。在上面的A、B、C交换的例子中,我们假设C包含D、E、G来做一个大概的解释:假设D缺E,E缺F,G缺A,显然,如果可以进行交换,B、D、E、G都应该和A的接受者一致认为A可以得到自己需要的东西,那么B、D、E有* * *约定。我们追溯一下A的来源,A的A从哪里来?有两种可能:交换收入或者自产。如果是自产,那么A就成为货币的生产者,进一步说,成为货币的发行者。他显然接受了A可以用来交换他所需要的东西的事实,因为他就是这么做的。如果是交换收益,我们不妨把这个交换对象叫做天干,那么当A和天干交换得到A的时候,B就成为了来自市场的第三方,A也应该和B约定A可以交换它的需求,所以A和B有* * *约定。我们把这个事件中的交换关系退化一下,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只要交换者和市场能够就一个物品对其他物品的交换权达成一致,那么交换总是可以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