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游戏》如果老弗雷在红色婚礼上只囚禁不杀戮会不会更好?
首先,我的想法肯定不会更好。
首先,老弗雷要背叛史塔克家族,投靠兰尼斯特家。既然要投靠,就要有投名状。否则,我们如何表明立场?如果是你,我想我也会这么做。
第二,俗话说斩草除根,史塔克家可以说是上有老下有小,有两个小女儿和一个私生子。罗布是史塔克家族唯一正统且有吸引力的继承人。杀rob可以说是一劳永逸,必须要做。
第三,以作者的尿,谁是主角谁就死得快。比较符合作者的一贯风格。
第四,从个人感受来说,我可以说对罗布的死感到愤怒,对他的不幸感到哀悼。从那时候起,我就有一种模糊的感觉,罗布成不了大事。(没看过小说,但一直在看电视剧。)看看历史上能成大事的人。谁能这么儿女情长?刘邦为了快速逃跑,可以把儿子女儿踢出车外。曹曹参接受了张绣的投降,不顾杀死自己儿子的痛苦。都是能成大事的人!
说起来,我还得自带私货。当有人问我最喜欢《权力的游戏》中的哪个角色时,我通常会说最喜欢雪。其实我还是很喜欢史坦尼斯的。我来自白雪公主和野人之间的战争。史坦尼斯像法宝一样救了白雪公主,打败了萨维奇。让我成为了史坦尼斯的粉丝。在我眼里,史坦尼斯没那么没面子。他是一个能成大事,为胜利牺牲女儿的人。(虽然他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为了胜利,他可以千里迢迢去北方打野人。总之,我认为史坦尼斯的人生信条是,只要能完成统一大业,家人可以牺牲,邪教可以利用,一切都是他的终极目标。另一方面,杀父之罪的罗伯特不思进取,却沉迷于温柔的故乡女性。虽然两人都输了,但都输得很惨。但是rob活该。另一方面,史坦尼斯英勇落败。
最后,电视剧里没有史坦尼斯的死亡场景。我希望他没有死!